與2011年光伏裝機容量300萬千瓦的規模相比,出臺的《意見》顯然為光伏上下游的企業都畫了一張大餅。
政策的頻繁利好或許不難理解,歐盟“雙反”的大劍砍到光伏業身上以后,中國光伏業最重要的出口渠道被堵死。對于所有光伏企業而言只有兩條出路:一是尋找海外新興市場,二是深耕國內市場。
在中國城鎮化的大口號下,國內光伏市場的機遇不可小覷。然而值得警惕的是,在光伏業被炒得熱火朝天的時候,關于其產能過剩的爭論一直不絕于耳。
公開數據顯示,2011年全球光伏產能過剩為10吉瓦,2012年這一數字達到22吉瓦,而中國光伏組件的產量占據全球60%以上。
耐人尋味的是,光伏業產能過剩并非共識,甚至在部委之間也存在著爭議。在《2009年中國工業經濟運行夏季報告》發布以后,工信部就首次提出太陽能重復建設、無序上馬的問題。但與此相對,科技部卻認為多晶硅領域存在“產能過剩”的判斷有失公允,隨后發改委亦沒有在審批環節對光伏業一路高歌的產能進行控制。
部委之間的爭議,或許可以從統計口徑上加以解釋。但自從2011年光伏業遭遇拐點之后,光伏企業庫存積壓、價格下滑,再加上信貸收緊,一時間光伏業哀鴻遍野,產能過剩一躍成為共識。
這時我們不禁要問,掌握著投資審批大權的發改委為什么沒有在審批環節加以控制,讓中國的光伏業一路高速擴張?面臨著云波詭異的市場環境,政府部門又是否擁有風險控制觀念,預見或籌備了光伏業寒冬的對策?
在中國,掌握著企業審批決策大權的往往不是企業本身,而是政府部門,這讓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處于部分失靈狀況。而因為審批權所帶來的尋租空間,政府部門所代表的公正性又惹人質疑。
近日,在光伏業剛剛曙光乍現之時,發改委研究員又表態光伏產能過剩是暫時的,5年以后或遠遠不夠。對于時時揣摩政府態度的光伏企業而言,各種專家說法莫衷一是,也許到了應該讓市場發揮力量、將審批環節弱化,把決策權交還給企業自身的時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