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對未來能源安全和城市可持續發展的考慮,國家能源局將新能源城市建設納入《“十二五”可再生能源規劃》,提出未來五年國內將建設100座新能源城市、200個綠色能源示范縣、1000座新能源示范區和10000個新能源示范鎮,來推動新能源技術在城市中的規模化應用。記者了解到,目前已有108個縣獲得了綠色能源示范縣稱號,共獲得中央財政補助資金20億元;已有55個新能源城市的規劃獲得了批準。根據規劃,可再生能源和分布式能源被放到了突出地位。“規劃中提出,要在局部地區形成可再生能源和其他清潔能源起重要作用的能源開發格局。”秦世 平表示。而這種開發格局需要尊崇三個原則:第一,清潔高效。“規劃建設新能源示范城市的最終目的,是優化城市的能源結構,發展清潔高效的新興能源。其中,分布式能源系統將越來越發揮出重要作用”。
第二,統籌規劃,因地制宜。“每一個縣的情況不一樣,需要根據當地的資源稟賦、市場需求、百姓的消費習慣等實際情況進行合理開發和布局”。第三,以市場化為導向。“在達成市場化之前,首先要做到的是專業化、產業化、規模化,讓項目的收入來自于市場,來自于工商企業,讓企業自主贏利”。
此外,需要更長遠的考慮是,隨著新型城鎮化的逐步推進,城鄉之間的差異縮小,用能需求也有所互補,對此,秦世平提出了城鄉一體化的概念,將城市和農村結合起來綜合協調。一般而言,農村用能主要以生活用能為主,更多的能源需求在城市,更先進的能源技術和高科技人才也在城市,但更多的能源資源和勞動力則分布在農村地區,“因此,要充分發揮城市和農村各自的優勢,做到功能互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