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省份加速準備
今年2月16日,國家發改委發布了《關于修改<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版)>有關條款的決定》。其中,“海上風電機組技術開發與設備制造”增列為鼓勵類項目。
根據《風電發展“十二五”規劃》,在海上風電示范項目取得初步成果的基礎上,中國將促進海上風電規模化發展。重點開發建設上海、江蘇、河北、山東海上風電,加快推進浙江、福建、廣東、廣西和海南、遼寧等沿海地區海上風電的規劃和項目建設。
在中國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副總工程師易躍春看來,中國開發建設海上風電擁有眾多有利因素,包括豐富的海上風電資源,接近負荷中心、電力消納能力強,海上風電的發電成本不斷降低等。
據易躍春介紹,中國正積極開展海上風電開發技術準備、前期工作和示范項目建設,適時穩妥擴大海上風電建設規模,以特許權招標項目和試驗示范項目建設帶動海上風電技術進步和設備制造產業升級,為海上風電大規模開發建設打好基礎。
目前,全國17個海上風電項目前期工作已獲得國家能源局同意開展,總裝機容量395萬千瓦,主要分布在河北、江蘇、上海、福建、廣東、浙江等省市。還有28個項目正在爭取國家能源局同意開展前期工作,總裝機容量850萬千瓦。
“十二五”規劃目標實現有難度
盡管海上風電行業的發展前景毋庸置疑,但實際情況不容樂觀。
據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風能專業委員會副理事長施鵬飛介紹,雖然海上風電離負荷中心近,但技術門檻和成本還比較高,投資成本目前約為陸上風電的兩倍以上。正在推進的分布式光伏發電成本是海上風電面臨的又一新挑戰。“海上風電上網電價若不能低于‘市場紅線’,難以大規模發展”。
易躍春認為,中國當前亟須明確海上風電的電價政策。海上風電開發成本高、風險大,目前國內尚未形成合理的海上風電電價政策。各主要能源投資集團因投資收緊,面對收益較差或不明確的海上風電項目,難以繼續大規模投入,導致多個海上風電項目前期工作推進緩慢。
除了電價問題,中國海上風電建設的統一管理協調也有待加強。易躍春表示,海上風電開發涉及多個領域,各部門對發展海上風電的認識不一,各地相關職能部門實際執行管理標準不一,從而加大了海上風電項目前期的工作周期。
據了解,目前海上風電項目海域使用論證許可、通過海洋環評、通航安全論證的周期一般需要兩年以上。
易躍春認為,目前中國海上風能資源評價工作還未系統開展,海洋水文測量、海底地質勘查工作也較薄弱,且這些基礎性工作條件艱苦、周期長,建設進度緩慢必然會影響海上風電工程建設的順利推進。
“即使目前國家已批復前期工作的395萬千瓦海上風電項目到2015年全部建成,實現‘十二五’建成500萬千瓦海上風電的目標也非常困難。”易躍春說。
海上風電是新能源戰略的重要一環
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戰略研究和國際合作中心主任委員李俊峰認為,海上風電是中國新能源戰略的重要一環,在節能減排規劃實施以及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十二五”是中國海上風電打基礎的關鍵時期。中國應通過建設一批海上風電項目,爭取實現技術逐步成熟,管理逐步規范,政策逐步到位,為今后海上風電的良好發展奠定基礎。
2007年,中國第一臺海上風力發電機在渤海海上風力發電示范項目投入運行,輸入油田獨立電網。
2010年6月,中國第一個大型海上風電場――上海東海大橋10.2萬千瓦海上風電示范項目成功并網。當年9月,中國第一批海上風電特許權項目由國家能源局組織完成招標,確定江蘇濱海、射陽、東臺和大豐四個海上特許權招標項目,總規模100萬千瓦。
2011年6月,龍源江蘇如東15萬千瓦海上(潮間帶)示范風電場開工,拉開了中國大規模開發建設海上(潮間帶)風電場的序幕。
截至2012年底,中國已建成的海上風電項目共計約39萬千瓦,是除英國、丹麥以外海上風電裝機最多的國家。
易躍春認為,雖然海上風電技術門檻和成本還比較高,但在發電效率上具有更高的效率,從整體來看很有開發價值。
根據“十二五”規劃,到2015年,中國海上風電裝機規模有望達到500萬千瓦。到2020年,海上風電裝機達到3000萬千瓦。這意味著,中國計劃于“十二五”間用最少五年的時間超越歐洲此前20余年的發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