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事實上,中國電器工業協會電線電纜分會為了反對企業之間這種惡意的競爭,曾經在部分產品中組織過相關的討論。電線電纜分會針對高壓電纜做了一個材料成本構成計算。“我們公布材料成本信息,里邊不含基建費用,也不含利潤等,就是從材料成本出發,按照標準的要求,按照材料的工藝損耗,以及行業內的普遍標準,做了一套材料成本構成的標準。”
無獨有偶,中纜在線也認為,改變電線電纜目前的市場生態環境,需要發揮“監測價格”的引導效應。因此,他們向國家主管部門諫言,提出了運用電線電纜“網絡紅本價”的建議,并希望通過實時更新的電線電纜產品材料定額總價、最新市場價格以及企業銷售監測價格作為交易雙方的價格行情參考,從而引導企業及用戶規范價格行為,改善低價現狀,維護企業和消費者合法權益。
作為招投標法的專家同時也是該法起草人之一,谷遼海建議:“目前美國的做法代表著一種國際上的趨勢,比如聯邦采購法列舉了可用于這一目的的部分技術和程序,包括對投標價格進行相互比較,并把投標價格與以前的報價、以前的合同價格、獨立的政府成本估算、有競爭性的公布價格和指數以及通過市場研究獲取的價格進行比較。此外,聯邦采購法還建議使用統計學估算方法和其他估算方法來著重說明有必要進一步調查的重大不一致之處,并對供應商提供的定價信息展開分析。”
這意味著,國際上對投標價格的計算考慮了更多市場或環境因素,而并非單純僅局限于材料成本的計算上。只有加強制度上的管控才能讓電纜行業步入健康有序發展的軌道。而對于大唐集團“超低價”競標之事,本報將持續關注。
然而,盡管不要低價是業內人士的共識,但有關成本的計算方式卻遠沒有這么簡單。
國家發改委信息中心呂漢陽博士告訴記者,“不同的投標供應商因其技術能力、專業水平、知識產權等方面的情況不同會帶來生產成本的不同,因而會在投標報價方面存在巨大差異。”
那么,在電纜行業的專業領域,是否也存在這樣一些情況,導致成本報價上的較大差異呢?
在大唐虎山電廠招標項目中,四川明星電纜有限公司就是一家被稱為“低于成本價中標的企業”,不過,其董秘馮濤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則表示,“我們是上市公司,都是按照招標公告上的要求來做的。至于如何做標書,這一點我不太清楚。”
馮濤未能透露其投標價與成本價之間的關系,但從明星電纜公布的一季度財報來看,其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增長了38.20%,這也給上述的分析留下了一個巨大的懸疑:材料成本價計算的方式是否可靠?如果不可靠,是否還有其他的計算方式?在明星電纜較低的投標報價中,其利潤又來自哪里?
遺憾的是,截至記者發稿日,大唐集團未能回應本報記者先后兩次提出的采訪請求,導致這一報道缺少了來自項目采購方的觀點。
政府采購專家、北京遼海律師事務所主任合伙人谷遼海則告訴記者:“在國內,低于成本價投標往往會有許多考慮,可能是為了后續項目能夠獲取更大的蛋糕,先打敗競爭對手進入中標供應商隊伍,再在合同履行階段與采購部門進行討價還價,如果這樣的目標實現不了,則有可能會以次充好。從這些年審計署報告來看,在合同的履約階段,采供雙方協商追加合同金額的現象非常普遍。”
無獨有偶,中纜在線也認為,改變電線電纜目前的市場生態環境,需要發揮“監測價格”的引導效應。因此,他們向國家主管部門諫言,提出了運用電線電纜“網絡紅本價”的建議,并希望通過實時更新的電線電纜產品材料定額總價、最新市場價格以及企業銷售監測價格作為交易雙方的價格行情參考,從而引導企業及用戶規范價格行為,改善低價現狀,維護企業和消費者合法權益。
作為招投標法的專家同時也是該法起草人之一,谷遼海建議:“目前美國的做法代表著一種國際上的趨勢,比如聯邦采購法列舉了可用于這一目的的部分技術和程序,包括對投標價格進行相互比較,并把投標價格與以前的報價、以前的合同價格、獨立的政府成本估算、有競爭性的公布價格和指數以及通過市場研究獲取的價格進行比較。此外,聯邦采購法還建議使用統計學估算方法和其他估算方法來著重說明有必要進一步調查的重大不一致之處,并對供應商提供的定價信息展開分析。”
這意味著,國際上對投標價格的計算考慮了更多市場或環境因素,而并非單純僅局限于材料成本的計算上。只有加強制度上的管控才能讓電纜行業步入健康有序發展的軌道。而對于大唐集團“超低價”競標之事,本報將持續關注。
然而,盡管不要低價是業內人士的共識,但有關成本的計算方式卻遠沒有這么簡單。
國家發改委信息中心呂漢陽博士告訴記者,“不同的投標供應商因其技術能力、專業水平、知識產權等方面的情況不同會帶來生產成本的不同,因而會在投標報價方面存在巨大差異。”
那么,在電纜行業的專業領域,是否也存在這樣一些情況,導致成本報價上的較大差異呢?
在大唐虎山電廠招標項目中,四川明星電纜有限公司就是一家被稱為“低于成本價中標的企業”,不過,其董秘馮濤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則表示,“我們是上市公司,都是按照招標公告上的要求來做的。至于如何做標書,這一點我不太清楚。”
馮濤未能透露其投標價與成本價之間的關系,但從明星電纜公布的一季度財報來看,其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增長了38.20%,這也給上述的分析留下了一個巨大的懸疑:材料成本價計算的方式是否可靠?如果不可靠,是否還有其他的計算方式?在明星電纜較低的投標報價中,其利潤又來自哪里?
遺憾的是,截至記者發稿日,大唐集團未能回應本報記者先后兩次提出的采訪請求,導致這一報道缺少了來自項目采購方的觀點。
政府采購專家、北京遼海律師事務所主任合伙人谷遼海則告訴記者:“在國內,低于成本價投標往往會有許多考慮,可能是為了后續項目能夠獲取更大的蛋糕,先打敗競爭對手進入中標供應商隊伍,再在合同履行階段與采購部門進行討價還價,如果這樣的目標實現不了,則有可能會以次充好。從這些年審計署報告來看,在合同的履約階段,采供雙方協商追加合同金額的現象非常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