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似平常的一份文件,在國家能源局簡政放權、職能轉變的當下,被業內視為一個風向標:以完善風電宏觀管理為開端,國家能源局“把該放的放下去、把該管的管起來”的決心和速度凸顯。
風電管理方式迅速轉向過程監管
5月15日,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和《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家能源局向地方下放了包括企業投資風電站項目核準等在內的多項審批權力。對于新能源審批權的下放,行業各界反應不一。擔心者認為,地方盲目投資沖動和無序審批建設或將令行業發展雪上加霜。
“下放審批權不等于放棄管理。事實上,更應該對風電行業進行有效管理,預防可能出現的一系列問題。這需要轉變創新管理的方式。”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副總工程師、國家風電信息中心常務副主任易躍春說,“監測和評價體系的建設,體現國家轉變政府職能的要求,為下一步加強行業管理提供準確真實的信息和數據。這些信息將是未來政府出臺管理政策促進風電行業良性發展的基礎。”
據了解,此次國家能源局要求重點監測的風電產業發展信息包括:國際風電產業發展動態、各省(區、市)和各風電開發企業風電開發建設情況、各省(區、市)和各風電開發企業風電并網運行情況、風電設備制造產業信息等四個方面內容。
“風電審批權下放是把‘該放的放下去’,而產業監測和評價體系建設是為了‘把該管的管起來’,這是國家能源局積極貫徹中央精神和國務院有關部署的體現,體系將成完善行業宏觀管理的重要手段。”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風能專業委員會秘書長秦海巖說。
在秦海巖看來,全面準確掌握風電產業發展信息和形勢,有利于提高產業技術水平和工程質量,促進風電產業健康持續發展。同時,為行業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讓行業的信息公開透明,通過客觀公正的標準促進行業優勝劣汰。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業界的評論普遍認為,該通知不僅體現了政府職能轉變的要求,更是準確抓住了我國風電產業發展目前面臨的一些關鍵和實際問題,監測的四方面內容無一不是影響風電產業發展的重要因素。
體系建設還將會為地方風電管理、開發企業、設備企業提供有效的信息服務。例如,區域風機利用小時數和棄風限電率,有利于引導企業到開發效益好潛力大的地方投資;對于風機可靠性的監測,讓開發企業選擇風機時更加有據可依。
及時高效、系統性和可操作性強風電審批權力下放不到半月的時間就發布此文件,被業界認為“及時高效”。“但我認為這個通知不是突發奇想,面子工程,提出了明確的要求,有很強的可操作性。”秦海巖說。
據了解,國家能源局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司對于風電相關數據的積累“蓄謀已久”。此次以正式文件形式下發,是在前期數據積累和方法摸索的基礎上,將該工作進一步系統化和規范化。
龍源電力總工程師楊校生告訴記者:“這個文件不是虛的,很實。明確規定了責任主體、工作內容和要求以及各信息上報的時間節點。”
通知要求,國家可再生能源中心負責風電產業發展總體情況的監測和評價;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負責各省(區、市)和各開發企業的風電建設、并網運行、發展規劃和年度實施方案完成情況的統計和分析;國網公司、南網公司和內蒙古電力負責經營區域內各省(區、市)風電配套電網建設情況、風電并網運行和市場消納情況的統計和評價;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風能專業委員會負責風電設備制造產業數據的統計分析和評價。
“每個方面內容的監測責任主體優勢明顯。例如,風電產業發展總體情況是國家可再生能源中心的研究優勢,所以其負責監測;水規總院已經完成了8個年度的風電建設成果統計報告;風能協會已經連續做了3年的風機發電可靠性統計和風機安全監測的統計。”楊校生說。
相關配套政策下半年將相繼出臺
風電發展不會出現管理真空
按照政府職能轉變的要求,國家能源局明確率先建立風電產業信息監測體系,邁出了從事前審批向過程監管的重要一步。但接下來,被認為仍然“處在寒冬中”的風電產業,仍有很長的路要走。
各監測責任主體將結合目前情況和國家能源局的要求,優化完善或新建各類信息監測數據。
“過去很多機構進行數據統計,但有的統計內容交叉,有的統計內容缺位,統計水平參差不齊。這個通知明確了要對產業發展相關數據系統化梳理,有助于提升產業整體信息監測水平。體系建成后,各個方面既相互獨立又相互關聯。不同的側重點反映出不同的問題,整體上看,又可以從全產業鏈的角度來分析。”易躍春說。
秦海巖也告訴記者,過去對于設備的運行質量,沒有定量的分析統計,而且很多數據和情況并不公開透明,導致行業魚龍混雜,難免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的情形。“我們將根據要求,在原有積累的基礎上,盡快通過科學的方法,建立健全風機運行質量評價等監測體系,引導行業發展,有效解決產能過剩的問題。”
隨著科學有效的風電產業監管體系的建立,未來,信息將成為風電產業完善管理的重要抓手,在其基礎上制定相關的政策,促進行業的健康健康發展。“通知只是完善管理的一個方面。國家能源局正在調研制定新能源權力下放后的配套政策,估計今年下半年風電產業將會陸續有政策出臺,這些政策會根據輕重緩急和可操作性逐步推出,避免出現權力下放后行業出現管理真空,導致地方和企業無所適從和不必要的混亂發生。”一位業內人士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