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高壓電網具有四大現實意義
黃其勵說,劉振亞總經理在第三屆中國電力發展和技術創新院士論壇上高度概括了特高壓的四大意義,即:推動能源資源優化配置、促進清潔能源加快發展、帶動裝備制造業升級、構建洲際大通道,這四大意義囊括了特高壓的現實作用。
黃其勵說:“我國西部地區能源富集,從能源多的地方向負荷集中的地方輸送能源是合理的方式。要想大規模長距離輸電,必須運用特高壓技術,這就是特高壓推動能源資源優化配置的現實意義。”
第二代電網多服務于集中式能源發展,并未考慮分散的可再生能源。而以特高壓電網為骨干的第三代電網,從設計之初就考慮到要接受可再生能源并網的情況,這是特高壓促進清潔能源發展的現實意義。
黃其勵說,特高壓的第三大現實意義是需要裝備制造業與特高壓技術同步升級,這促進了國內裝備制造業的進步。而第四大現實意義則是可以構建洲際能源輸送大通道。“比如,撒哈拉沙漠有豐富的、可開發的太陽能資源,可那里人煙稀少,消納不了如此多的電力,只能任其白白浪費。現在,有了特高壓,完全可以將撒哈拉沙漠的能源輸送到可利用的地區,解決人類的能源利用難題。”
可再生能源補貼應考慮補助發電量
對于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黃其勵表示,可再生能源利用是未來的發展方向之一。我國可利用的風能、太陽能在40億~46億噸標準煤左右,如果將其充分利用,就可以等量替代化石能源。
黃其勵說,盡管當前情況下,利用可再生能源還是有一些問題,但仍應千方百計地資助可再生能源發展。“國家現在可再生能源基金一年大概800億元,但是,風電發展非常快,這個力度不足以支持風電的發展。”
黃其勵提到,“國家資助可再生能源發展經常遇到資助了一個項目,該項目卻不能健康運轉,仍需要源源不斷的資金資助。要改變這一狀況,不應僅僅從新上裝機考慮。因為,有些可再生能源生產單位裝機發展雖然很快,但是發電量很少。所以,不應該補助裝機,而應該補助發電量。這樣才能促進其將發電并網,盈利以后擴大對發電并網的投資,形成良性循環,形成有效的自救機制,而不是僅僅依靠國家輸血。”另外,黃其勵認為,可再生能源并網的補助也應包括給電網公司的補助,電網公司為適應可再生能源上網進行了合理的投資和改造,這些費用應該得到補助。
分布式能源與特高壓是互補關系
對于發展特高壓輸電與發展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的關系,黃其勵認為,兩者一點也不矛盾。因為,現在能源發展需要多元化,一種能源輸送方式沒有辦法解決所有的能源問題,所以,要采取集中式大規模輸送和分布式本地生產消納相結合的方式。
“我國有九大風電基地,每個風電基地按2000萬千瓦算,才不到2億千瓦。但是,我國的風電規劃是到2050年要達到5億千瓦,那其他的風電哪里來呢?完全可以結合分布式能源。”黃其勵說,集中式大規模輸送能源是一條道路,而另一條道路就是分布式利用,這兩者是互補關系。
黃其勵還說,目前,我國偏遠地區還有部分無電人口。當地若有可利用的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就可以通過分布式能源發電,來快速解決用電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