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專項執法行動重點是包括重點商品和重點行為。即以關注民生為切入點,重點查處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家用電子電器、日用百貨、食品、建筑裝修裝飾材料、涉農產品等商品上發生的“傍名牌”行為。
重點行為是指,假冒馳名(著名)商標的違法行為;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稱、包裝、裝潢的違法行為;仿冒知名企業名稱的違法行為;通過制造市場混淆進行不正當競爭的其他“傍名牌”違法行為。
針對此次行動的具體執行情況,國家工商總局提出了四項要求。
首先,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工商機關要高度重視專項執法工作,把打擊“傍名牌”專項執法行動作為落實黨的十八大關于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精神的重要舉措,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實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其次,狠抓大要案查處。各地工商機關要突出工作重點,集中力量查處一批涉案金額巨大、案情復雜、危害嚴重、影響惡劣的大要案件,注重對互聯網上“傍名牌”行為的落地查處,要運用多種形式及時曝光典型案件,震懾違法分子。省級工商機關要加強對案件查處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總局將加強對大要案件查處的督查和通報,根據企業舉報或有關省級工商局的請求,選取跨區域重大案件組織相關地方工商機關聯合查處。
第三,堅持打擊違法與促進名優相結合。各地工商機關要加大執法力度,依法查處“傍名牌”不正當競爭行為。要將強化執法與加強行政指導并舉,做到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同時要堅持把打擊侵權假冒與保護名優產品相結合,積極支持企業發展產品質量好、市場信譽高的商品,培育和扶持知名企業。要開展多種形式的知識產權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全社會的品牌保護意識。
最后是,加強信息溝通和協調配合。各級工商機關要加強上下級之間的信息溝通、情況通報和執法協作,加強與公安、知識產權等相關部門的協作配合。對重大疑難案件,要主動向當地黨委、政府匯報,并及時向上級工商機關報告。
國家工商總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在查辦案件中,各級工商機關要按照《工商總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加強工商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配合工作若干問題的意見》(工商法字〔2012〕227號)的要求,認真做好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工作,按規定移交涉嫌犯罪案件,嚴禁以罰代刑。要加強輿論宣傳,廣泛發動名優企業和廣大消費者提供案源線索,舉報違法行為,充分發揮社會監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