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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務院正式發布了《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是國家重點專項規劃,是指導我國“十二五”時期能源發展的行動綱領。
規劃在系統總結“十一五”能源發展成就、客觀分析我國面臨的問題和挑戰的基礎上,提出“十二五”能源發展要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加快轉變發展方式為主線,著力推進能源體制機制創新和科技創新,著力加快能源生產和利用方式變革,強化節能優先戰略,全面提升能源開發轉化和利用效率,控制能源消費總量,構建安全、穩定、經濟、清潔的現代能源產業體系。
重點開展以下九項任務:(一)加強國內資源勘探開發,集約高效開發煤炭和油氣資源,積極有序發展水電,安全高效發展核電,加快發展風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二)推進能源高效清潔轉化,高效清潔發展煤電,推進煤炭洗選和深加工升級示范,集約化發展煉油加工產業,有序發展天然氣發電。(三)推動能源供應方式變革,大力發展分布式能源,推進智能電網建設,加強新能源汽車供能設施建設。(四)加快能源儲運設施建設,提升儲備應急保障能力。(五)實施能源民生工程,推進城鄉能源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六)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加強用能管理,全面推進節能提效。(七)推進電力、煤炭、油氣等重點領域改革,理順能源價格機制。(八)加快科技創新能力建設,實施重大科技示范工程,提高裝備自主化水平。(九)深化能源國際合作,積極參與境外能源資源開發,擴大能源對外貿易和技術合作,維護能源安全。
為保障規劃目標的實現,規劃從健全財稅金融政策、改進投資管理、強化行業管理、加強國際合作統籌協調等四個方面,提出了具體措施。同時,要求各有關部門、地方以及能源企業,做好與規劃的銜接與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