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本是一種自然現象,古今文獻均有記載和描述。如朱自清先生在散文《荷塘月色》中描寫的“薄薄的青霧浮起在荷塘里”,透出一種朦朧美。然而最近幾天的霧霾天氣,再也無法給人以任何美感。
此次霧鎖大半個中國,盡管與地面風速下降、濕度加大等自然條件有一定關系,但污染物排放量過大,無疑是造成重污染的罪魁禍首。北京市環保部門表示,燃煤、機動車、工業、揚塵等這些污染源排放量大,是造成本次霧霾天氣嚴重污染的根本原因。這對我國的環境保護工作來說是一次深刻警示。
減少重點污染單位的排污、督促施工單位控制揚塵、強制機關單位停駛部分公務用車,這些末端處理的臨時措施,顯然難以形成長效機制。要改變當前環境污染的現狀,扭轉環境惡化的趨勢,需要徹底地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更好地控制能源消耗增長、推進節能減排。
目前環保部門缺乏有力的執法手段,關停排污企業難以得到有效執行,而最高罰款5萬元的處罰對污染企業來說不痛不癢,起不到應有作用。而一些地方出于稅收和就業等方面的考慮,默認甚至支持一些高耗能和高污染企業生產。因此,強化環保部門的執法效力,加大對污染企業的處罰力度,已是一項十分緊迫的任務。
客觀而言,我國仍處于工業化的中期,發展階段仍相對滯后,人均GDP僅相當于美國的1/10左右。發展是硬道理。在這樣的背景下,改變能源結構、推動清潔能源使用,是我國節能減排、保護環境更為現實的路徑。
從能源結構上看,我國清潔能源發電占總裝機的不到三成,煤炭在中國一次能源生產和消費總量中占70%左右。此次霧霾出現的直接原因之一,就是北方供暖導致燃煤增加。每年近40億噸煤炭的消耗,給環境帶來了難以承受之重。要減少污染物,特別是污染氣體的排放,就必須改變以煤為主的能源結構,盡量減少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的使用。
從長遠看,發展風能、太陽能、水電等可再生能源與清潔能源是解決我國能源供給、推動節能減排的必然舉措。目前這些能源仍然受制于技術、成本、并網以及水資源總量等因素。
加大天然氣和核電的開發力度也是可行性較高的選擇。數據顯示,我國頁巖氣資源類型多、分布相對集中,可采資源潛力為25萬億立方米(不含青藏區),與我國陸域常規天然氣相當,與美國的24萬億立方米相近。一些分析甚至認為,我國頁巖氣的儲量要大大超過美國。因此,我國必須盡快完善頁巖氣開采開發的技術,降低頁巖氣開發的成本、解決開發中帶來的污染問題,同時要鼓勵民間資本進入頁巖氣勘探開發領域。
核電的開發利用在安全可靠的基礎上也應當穩步推進。應該說,目前核電技術在安全性是有保證的,福島核危機不應打亂中國核電開發利用的步伐。與法國等國核電利用占70%以上相比,我國核電開發仍顯滯后。作為一種相對清潔、成本相對低廉的能源,我們應當穩步推進其開發利用。
隨著我國石油對外依存度達到57%,甚至逐步接近60%,能源保障問題日益重要。加大非常規能源的利用,既是保障能源安全的需要,也是實現節能減排的有效途徑。以煤為主的能源結構,矛盾和問題日益突出,而隨著新能源技術的成熟,短期內改變以煤為主的能源結構已經成為可能。
大范圍霧霾引起的連續數日重度污染,給國人敲響了環保的警鐘。霧霾散去,行動必須開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