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各國政府補貼光伏產業的熱情齊齊“降溫”。
德國經濟部與環境部近日達成一致,將于今年7月下調對太陽能的補貼款,據報最高降幅可達15%。遠大于上月該國環境部所公布的數值。同樣,在中國,有關部門不久前也頒布了有關光電建筑一體化的新政措施。根據該政策文件測算,以新政下發的補貼額度計,兩年內中國的光電補貼額度將下滑約四成。
在低碳經濟大背景下,各國以財政補貼光伏產業,初衷本是為了在這一環保新能源產業發展初期給予支持和推動。但事實卻表明,行政力量對光伏發電成本的干預擾亂了業內企業市場化抉擇,致使社會資源浪費。時下,相關財政補貼縮水,正是對光伏項目“叫好不叫座”現象的糾偏,以期引入更多市場調節力量,促進終端需求的萌動。
從理論上講,太陽能取之不盡,既經濟又環保,當被盡可能多地發掘利用。但在現有技術條件下,太陽能的儲存發電過程卻并不經濟。若以煤電成本為基數,則生物質發電成本為1.5倍,風力發電成本為1.7倍,而光伏發電成本更高達11至18倍。從經濟角度考慮,高成本意味著高價格,當然難以激發出下游市場的購買愿望。這也正是此前財政補貼積極介入的原因,即通過行政埋單消化部分光伏發電成本,以削平價格高地,進而鼓勵社會資本在光伏領域積極跑馬圈地。然而,事與愿違的是,財政資金的大力支持無形之中鼓勵了入圍企業的盲目擴張沖動。尤其在國內光伏發電配套技術尚不成熟,并網逆變、控制等產品還沒能實現自主研發商業化生產的格局下,各地的光伏項目仍然呈現“大躍進”之勢,企業正常的成本核算及市場需求調研被拋在腦后。其結果是,政府下了大力,可光伏項目發電真正被電網收納的數量仍然寥寥,傳統火電占行業電源結構七成以上的格局并未因此而打破。同樣,在德國,光伏項目補貼也膨脹了電站開發商對利潤空間的訴求,致使整個光伏發電產業成本高企不下,很不利于引入競爭機制促進光伏項目的有序發展。
如此看來,財政補貼力度的減弱之勢,應該有助于冷卻入圍企業盲目擴張光伏項目的熱情,重新回歸權衡成本收益的市場化行為之中。以國內光伏產業現狀為例,目前一個光伏電站項目投資額大約是每瓦28元,以現有的地方和國家補貼標準和企業投入核算,要想收回成本需要10年。顯然,如果沒有相關部門對產業發展前景的大力渲染及各種優惠舉措的吸引,如此漫長的回收期必然會讓眾企業選擇駐足觀望,進而緩解光伏發電供大于求的失衡之困。當然,這也是光伏產業走向市場化引導的“陣痛期”。技術滯后、資金實力不濟的企業必然會因無力繼續等待而淡出,而業內強者則可能最終成為旗艦。與之類似,德國電站開發商利潤整體受到壓縮后,也會促使部分成本高企的企業出局。從另一個角度看,這正是市場經濟的魅力所在,光伏發電產業或將會在優勝劣汰競爭“廝殺”中獲得快速發展的動力。
在此,需要提及的是,弱化主管部門對光伏項目成本的干預,并不意味著否認行政力量對光電產業的規制與推動。恰恰相反,相關政策應當盡早推出,以及時扭轉“市場失靈”的現象。諸如,當前大量資本從光伏電站剝離后,卻轉而尋求直接銷售太陽能電池之路,并正退化為國外太陽能電池板的代工廠。事實上,我國高純度硅材料稀缺,95%依賴進口,以此為原材料生產的電池板市場也主要在國外。數據顯示,全世界44%的太陽能板都在中國生產,但真正在國內使用的僅有0.73%。對此不能不提及的是,盡管使用太陽能的理念非常環保,但太陽能電池板的生產過程卻會產生嚴重的污染。以此而論,以往向光伏項目投入的大規模補貼,很可能就化為了以財政資金為污染生產買單之舉。因此,各地應明確限定這種“兩頭在外”的太陽能電池板的生產規模,并通過保護性關稅限制相關產品的出口。
[$page] 筆者以為,行政鼓勵太陽能等新能源產業的大規模應用,才是光伏產業真正壯大的根本所在。在當前國內經濟成本與入網技術難以獲得突破的格局下,財政補貼可以考慮向終端用戶傾斜。一旦清潔電源被終端市場所推崇,光伏發電的利用率也將得到擴容。屆時,下游對光伏發電的需求將倒逼生產企業競相加大技術研發、降低生產成本,并最終在產業內形成良性循環。
推廣光伏發電等新能源產業乃大勢所趨,而各國政府也在實踐中不斷改進干預路徑。減弱財政資金對光伏上游產業的補貼力度,從而奏響了調控力量合理布局的序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