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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訊 亮和暗的平衡與和諧,通俗點說,就是“該亮的要亮,不該亮的不能亮”。從某種意義上講,夜景照明的價值就是尋求亮和暗之間的平衡與和諧,讓“該亮的亮起來,讓不該亮的不亮”,從而給人在夜間呈現出富有魅力的獨特景觀。
要實現亮暗之間的平衡與和諧,首先需要對夜景觀進行系統性的把握。夜景觀也是一個景觀系統。當確立了設計的定位或者主題后,需要對組成夜景觀體系的各個組成部分進行分別的定位或安排,哪個部分該亮?哪個部分不該亮?該亮的部分要什么亮度?不該亮的部分需要隱掉還是給多少的亮度?通過統籌安排,使得各景觀要素在夜間明暗有致、或亮或淡,形成一個有整體感的夜間景觀。
其次,對于一個載體本身,例如一幢建筑,其不同的部位或元素,要不可以簡單化的統統照亮,也需要“該亮的部位亮了起來,讓不該亮的部位不亮”。
最后,亮和暗之間的平衡與和諧從技術指標上來講,是亮度的“對比度”。對比度讓亮度的平衡與和諧數量化和標準化了。因此照明設計師在設計的時候,需要引入對比度的亮度指標,來保障亮和暗的平衡與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