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全國人大代表、東方電氣集團東方汽輪機有限公司風電事業部副主任工程師趙萍
中國電力報 中電新聞網記者 于海江
“目前我國風電設備制造行業門檻比較低,缺乏行業規范,導致無序競爭愈演愈烈,流動資金短缺是風電設備制造行業面臨的主要問題,因為大量的設備款收不回來,風機整機制造商無法給零部件供貨商付款,從而影響到設備的后期服務。”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東方電氣集團東方汽輪機有限公司風電事業部副主任工程師趙萍接受《中國電力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記者:從2013年下半年開始,我國風電產業回暖信號明顯,您認為2014年我國風電產業的發展趨勢是什么?
趙萍:風電行業是國家能源裝備的重要部分,也關乎國家安全的問題,供應商提供的設備都是專門設備,同時設備壽命年限為25年左右,每臺設備每年的運維費用約6萬元,這些都需要設備生產商提供設備技術支持。因此需要能夠與設備長期共存的企業,以便保證后續的進一步技術支持。而近年來很多企業進入行業非常快,特別是一些企業逐利,一旦該行業受到影響,則退出這一領域,其生產的設備將無法找到供應商提供深入的技術支持。
我國電力裝備“升級版”要符合五位一體的國家發展目標,提高能源發電效率,進行設備改造推進節能減排。大力發展風電等清潔能源,特別是解決風電設備目前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在目前市場還不是很健康成熟的情況,國家應該培養3~4家央企從事風電行業,保證能夠提供風電設備的后期服務。
記者:新形勢下我國風電產業遇到哪些新的問題,有哪些機遇和挑戰?
趙萍:雖然去年能源局頒發了《關于 印發促進風電裝備產業健康有序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對風電行業的進一步發展提出十八項措施,但是有一些問題還需要繼續解決,比如設備供應商以沒有拿到新能源補貼為由不支付貨款,有些以融資困難不付款,這些都需要有力措施來解決,否則會影響行業健康發展。
值得關注的是,目前風電設備供應商大量的設備款被拖欠現象嚴重。目前風電行業普遍采用 “1、4、4、1”的付款方式,即合同簽訂10%、生產啟動款40%、交付設備40%、質量保證金10%,由于風電合同生效與交貨期非常短,業主支付10%后大部分需要設備制造商墊資,給設備制造商造成很大的資金壓力。更有甚者,有些業主在確認收貨以后以各種理由拖欠貨款,導致某整機設備供應商幾十億的設備資金收不回來,無形中增加利息,而該設備供應商又不得不拖欠數億元的零部件設備供應商貨款,造成整機和零部件的服務不到位。應該說,回款難問題已經成了制約風電裝備制造業的最大瓶頸。
記者:去年兩會期間您提出了促進風電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在今年兩會上,您對我國風電產業發展有哪些建議或意見?
趙萍:對于“回款難”的問題,國家應盡快落實新能源補貼款項,因為業主也往往以沒有拿到能源補貼款項為托詞,不支付設備款。嚴把項目審批關,有融資的保證才能作為項目建設審批的條件。國家對于項目投資,在源頭注資并且要監管資金的走向,防止“空手套白狼”的做法,保證設備款項。對于不及時提供設備款的業主應該定期公布,也能夠作為后期設備供應商選擇項目的依據。在項目審批中也要考慮其作為后期項目批準的誠信依據,成立專門機構清理風電行業的拖欠款問題,以保證行業健康發展。
作為風機設備供應商,未來風機制造的核心競爭力體現在內在技術和外在質量兩方面。在實際運行中,是否能夠滿足設計要求,是否能夠在壽命期內不發生問題等都是由設計技術和制造質量來保證的,如果沒有做好這些準備,將會給風機設備出口帶來很大的問題,一旦出口的風機設備遇到設計和質量問題,那維護成本將非常高,最終導致我國風機等相關設備出口受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