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重要內容提示:投資標的:杭州米格電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杭州米格”)投資金額:不超過 4.2 億人民幣目前簽署的《投資意向書》僅為意向性協議,正式《股權轉讓協議》能否簽署及生效尚存在不確定性。本次交易不構成關聯交易,亦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一、對外投資概述1、2014 年 8 月 29 日, 上海廣電電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與自然人丁阿偉、吳光付、汪冬花簽署了《投資意向書》,公司擬通過受讓股權的方式成為持有杭州米格 70%股權的控股股東。預計投資金額不超過人民幣 4.2 億元,具體價格參考各方認可的、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并經各方協商后確定。2、本次股權投資尚未簽訂正式的《股權轉讓協議》,待簽訂正式的《股權轉讓協議》后仍需提請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議批準。3、本次交易不構成關聯交易,亦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二、交易對方的基本情況1、丁阿偉,男,中國籍,F任杭州米格董事長,持有杭州米格 42.5%股權。2、吳光付,男,中國籍,F任杭州米格總經理,持有杭州米格 42.5%股權。3、汪冬花,女,中國籍,F任杭州米格副總經理,持有杭州米格 15%股權。交易對手方與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東不存在產權、業務、資產、債權債務、人員等方面的關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經造成公司對其利益傾斜的其他關系。三、投資標的基本情況1、標的公司基本情況:杭州米格,成立于 2005 年 8 月 22 日,法定代表人丁阿偉,注冊地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聞堰鎮定山村,注冊資本 1,000 萬元,公司類型為私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營性質企業控股),經營范圍一般經營項目:步進電機、伺服電機及驅動器的設計、生產、銷售;自產產品的出口和自用產品的進口業務;其他無須報經審批合法項目。2、標的公司業務情況杭州米格主要從事伺服電機、步進電機的設計、生產和銷售。作為國內領先的伺服電機制造商之一,米格的產品覆蓋紡織、數控、包裝、印刷以及機器人等多個行業。四、對外投資合同的主要內容1、股權轉讓價格及其支付公司擬通過受讓股權的方式成為持有杭州米格 70%股權的控股股東。預計投資金額不超過人民幣 4.2 億元,具體價格參考各方認可的、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并經各方協商后確定。公司將分次以現金支付收購款。2、意向書有效期本意向書自雙方簽訂之日(“生效日”)起至以下任一條件達成之日內均為有效:(i)雙方簽署及遞交一份協議以終止本意向書;(ii)2014 年 12 月 31 日(“意向書到期日”)。在意向書有效期內,雙方將為達成合作關系及簽署相關股權轉讓書面文件進行協商和談判。如果雙方在意向書到期日之前未能達成最終協議,且雙方將無任何進一步的安排,則意向書到期日當日本意向書將自動終止,除非雙方書面同意延長有效期。3、獨占談判權交易對手方確認并承諾,在本意向書有效期內,“其不得就本意向書項下的股權轉讓與第三方進行討論、協商、工作、商議或談判。公司享有獨家談判權或排他談判權。”4、不競爭性公司和杭州米格股東承諾:雙方及其各自控制的其他企業將不在中國境內外直接或間接從事任何在商業上會對杭州米格構成競爭的任何業務和活動。五、對外投資對上市公司的影響本次擬收購目標股權意向協議的簽訂,對公司完成戰略轉型,提升公司綜合競爭力有著積極意義。從財務方面,不會對公司 2014 年經營業績產生重大影響。在本次意向協議完全履行且公司順利完成對目標股權收購的情況下,2015 年目標公司的凈利潤貢獻將會對公司產生積極影響。六、對外投資的風險分析1、本《投資意向書》為意向性協議,隨著雙方的深入商談及評估、盡職調查工作的開展,可能會出現影響本次股權收購的不確定因素。2、針對本次投資意向協議涉及的后續事項,公司將嚴格按照《證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的要求,履行相應的審批程序,并對投資事宜的進展情況及時進行披露,敬請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七、備查文件1、投資意向書2、第三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特此公告。 上海廣電電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四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