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x是參該交易制度的美國東部8州煙霧天氣的最大禍首,因此布什政府在減少以NOx為主的大氣污染物方面下了很大力氣。排放權交易制度和其他措施效果明顯、8個州的NOx排放量比1990年減少了70%。
如果參與交易制度的設施未能遵守年排放量規定范圍,那么從第二年開始將減少充許排放量、強制其增加相關投入。2003年所有參與交易制度的設施均未超出規定的充許量。2004年美國東部和中西部11個州新加入該制度。到2007年,還將有2個州計劃加入,這樣參與該制度的地區將擴大至21個州和1個特區。EPA認為,2007年參與地區擴大后,通過交易制度可減少100萬噸的NOx排放量、1億人居住地的大氣污染將得到改善。
大氣污染防治法
在日本,經濟高度發展的20世紀60年代,石油聯合企業等產生的粉塵和機動車尾氣排放所導致的大氣污染成為了社會問題。在此情況下,大氣污染防治法于1968年制定,之后又經歷了多次修改。由于一邊排放含有超出國家標準的污染物的氣體,一邊報告虛假數據的企業案例屢禁不止,因此,計劃向2010年的例行國會提交修正案,對于故意篡改記錄并向提交虛假報告的行為實施懲罰條例。
為實現國家“環境標準”,對日本全國的工廠和單位加以限制。限制對象包括①產生煤煙的設施、②VOC(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設施、③產生一般粉塵的設施、④產生特定粉塵(石棉)的設施、⑤石棉相關作業現場等5種設施。設立屬于限制對象的設施或進行相關作業時,必須事先向都道府縣知事申報。
①的煤煙是指燃燒所產生的物質,即硫氧化物(SOx)、氮氧化物(NOx)和煙塵(煤煙)等7種物質。在排放這些物質的鍋爐和廢棄物焚燒爐等33種設施中,超出一定規模的設施必須將排放口(煙囪)的煤煙濃度保持在標準值以下。
③④的粉塵是由于物品破碎和堆積等原因而產生或飛散的物質的總稱。特定粉塵是指石棉。一般粉塵的限制根據傳送帶、堆放場和粉碎機等產生設施的種類,分別對結構和使用管理標準進行規定。根據壓力機和切割機之類的產生設施、拆卸石棉使用設施等石棉相關的作業現場,分別對石棉進行限制。
②的VOC是指在大氣中變成氣體的有機化合物,自2006年4月起開始實施限制。與煤煙和粉塵的限制體系不同,這是對大型工廠進行濃度限制,而對小型設施則鼓勵企業自主減排。
東京大氣污染訴訟
東京大氣污染訴訟案是東京都居民以日本政府、東京都政府、日本道路公團(當時)及汽車廠商為被告,要求被告方對大氣污染導致的健康損害進行賠償,并停止排放大氣污染物質等的訴訟案件。
1996年5月,居住于東京都“7號環形公路”等主干道沿線的居民提起了上述訴訟。2002年10月,東京地方法院作出判決,承認作為原告的部分哮喘患者健康受損,日本政府、東京都政府以及日本道路公團負有賠償責任。原告和被告雙方均不服判決,向東京高等法院提起上述。 2007年,以被告方建立救助制度等為條件,雙方達成了和解。作為針對如今依然嚴重的公害問題提起的訴訟案,其審理備受關注,同時,也引起人們對汽車尾氣問題的廣泛重視。其結果,隨著訴訟案審理的進行,日本幾乎每年都在強化對汽車尾氣的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