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訊:防治空氣污染、治理“心肺之患”,世界各國的思路基本一致:一是出臺相關法律法規,二是源頭治理——能源發展轉方式、調結構。我國已有大氣污染防治法,又出臺了《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明確了調整能源結構、促進清潔發展的方向。要解決清潔能源發展和霧霾問題,根本途徑是發展特高壓電網、促進清潔能源大規模集約開發,同時實施電能替代戰略,減少能源終端消費環節的污染。供應,在東中部建設大量火電廠,每年鐵路運煤超過20億噸。沿長江平均30公里一個電廠,從南京到鎮江平均10公里一個電廠。京津冀魯、長三角地區單位面積的大氣污染排放超過全國平均水平的5倍。而且,東中部過度依賴遠距離輸煤,不僅消耗高品質能源來輸送低品質能源,還在運、儲環節中造成多重大氣污染。權威數據顯示,運煤鐵路兩側120米內的空氣污染超過國家大氣質量二級標準8倍,儲煤場1公里內空氣污染超過國家二級標準2.6倍。日益嚴峻的霧霾問題,已經不容許這種能源發展方式繼續下去。
另一方面,我國70%以上的水電、風電、太陽能發電等清潔能源資源主要分布在西部和北部地區,遠離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負荷中心,本地難以消納,大規模開發后勢必出現嚴重的棄水、棄風、棄光。
面對霧霾鎖國的嚴峻形勢,黨中央、國務院把調整能源結構、促進清潔發展作為治霾的重要戰略。考慮到我國能源稟賦的特點,要減少東中部發電污染,必然實施跨區域輸電。遠距離、大容量、低損耗輸電的特高壓由此進入決策層視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