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潤集團原董事長被查,新聞界面臨這樣的思考:記者舉報官員是否具有職務行為性質?是否應遵循新聞專業主義原則?如何確保不受利益相關方的影響?等等。簡而言之:職業記者如何行使公民的檢舉權?
記者通過采訪華潤案的主要舉報人和報道者,力圖還原從張新明案到華潤案的發展過程,并記錄其中的媒體表現,特別是報道者如何向舉報者轉變,以及對此案產生的影響。
除了采訪調查記者群體和傳播學專家,記者還向國內一線的調查記者發放了調查問卷。業界和學界對網絡反腐多持謹慎態度,主張無論報道還是舉報,都應當符合新聞專業主義規范,謹守職業倫理道德底線。
實際上,記者的本職工作就包括監督。公開的報道,就是最好的舉報。
2014年4月17日晚,中紀委在官方網站公布,華潤集團董事長、黨委書記宋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組織調查。
持續兩年多的舉報華潤“接力賽”終于迎來了看似“勝利”的節點。但和當年劉鐵男案所激發的對于記者舉報反腐的一片贊揚不同,分歧和復雜性也開始顯現。
在塵埃落定前的一個月,2014年3月20日,原《財經》雜志副主編羅昌平在網易真話頻道發表文章《新聞做空者》,提出有著“云壤之別”的兩種揭黑報道,“一類是做空,一類是坐實”。
這位曾舉報劉鐵男的前調查記者,批評了接力舉報華潤集團董事長宋林的三名記者,指出:本來僅是山西商人張新明、呂中樓兩人之間的矛盾,一方花錢攻擊另一方,華潤被強拉進來,“私怨成了公仇”。
私怨說,點燃了其他當事人的反駁,而舉報華潤接力的更多細節也在論爭中浮出水面。
從張新明查到華潤
復盤華潤舉報門,要回溯到2010年的山西首富張新明案。
2010年10月22日,紫荊網記者呂英杰發表了一篇報道稱“山西首富張新明偽造護照非法出境被公安部門通緝”。紫荊網據稱是一家香港媒體。
幾天后,《每日經濟新聞》發表記者夏子航的報道,“前山西首富山西金業煤焦集團董事長張新明遭懸賞500元通緝”。
這是夏子航唯一一篇與張新明有關的報道,他沒有去現場采訪。他的同事黎光壽隨后接手了報道,去了山西。半個月后,黎光壽在《每日經濟新聞》發表了“四段人生隱現煤商黑金非典型路線”一文。
當張新明被懸賞500元通緝時,李建軍剛剛從《山西晚報》離職進入《成都商報》,負責東北、華北片區的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