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推動智能傳感器產業加快發展 深圳重點項目資助最高1億元
智能傳感器作為信息系統與外界環境交互的重要手段和感知信息的主要來
推動智能傳感器產業加快發展 深圳重點項目資助最高1億元
智能傳感器作為信息系統與外界環境交互的重要手段和感知信息的主要來源,是決定未來信息技術產業發展能級的關鍵核心和先導基礎。為貫徹市委、市政府關于發展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和培育發展未來產業的工作部署,加快發展智能傳感器產業集群,促進產業邁向全球價值鏈高端,依據《國家集成電路產業發展推進綱要》《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培育發展戰略性支柱產業集群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的意見》(粵府函〔2020〕82號)、《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發展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和培育發展未來產業的意見》(深府〔2022〕1號)、《深圳市培育發展智能傳感器產業集群行動計劃(2022-2025年)》等文件精神,結合本市實際,制定以下措施。
《若干措施》從健全產業公共服務能力、構建核心技術競爭能力、強化市場牽引發展能力等方面提出多條具體舉措。其中健全產業公共服務能力方面,《若干措施》提出,鼓勵專業園區建設,支持通過完善生產廠房、動力廠房、辦公樓、變電站、原材料倉庫、危化品倉庫、大宗氣站等配套基礎設施,打造智能傳感制造專業產業園區,可按園區運營服務收入給予一定比例獎勵。
構建核心技術競爭能力方面,《若干措施》提出,鼓勵有關單位承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委開展的智能傳感器領域重大項目;根據國撥資金撥付情況給予不超過1∶1的資金配套,國撥資金和市級配套資金總額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二分之一。
爭取自主解決“卡脖子”問題,對相關企業或機構開展智能傳感器及EDA設計仿真工具、核心材料、先進工藝、關鍵設備等技術研發和產品攻關,達到國際和國內先進水平,填補國內核心技術空白,能夠解決智能傳感器產業“卡脖子”問題,且未獲得國家資金的重點項目,根據企業自籌資金投入情況,可分階段給予不超過總投資30%的資助,資助總額最高1億元。
此外,鼓勵智能傳感器相關企業開展車規級、工業級認證,按照培訓和認證費實際發生額的50%給予補貼,最多補貼兩年,補貼金額每年不超過100萬元。
強化市場牽引發展能力方面,助力建設精密儀器產業基地和精密制造示范基地。結合光明科學城建設規劃和精密儀器設備產業集群行動計劃,通過大科學裝置建設需求、高校科研院所實驗室需求等,加快突破一批精密儀器設備所需高端傳感器產品。面向國內外領先機構,引進精密儀器產業中機械設計、工藝開發、精密制造、管理規范等方面所需的技術、設備、人才,同步提升精密儀器、傳感器的制造能力和產品能力,打造精密儀器產業基地和精密制造示范基地。
鼓勵下游應用企業牽頭開展聯合攻關。采取聯合申報、事后資助方式,鼓勵符合一定條件的傳感器應用企業結合自身需要,聯合研發企業,在深研發智能傳感器產品(含芯片、模組等)。對單顆年度采購額(或銷售額)超過4000萬元的芯片(含SoC、SiP等形態的芯片)、或單款年度采購額(或銷售額)超過4000萬元的智能傳感器模組,按照企業年度采購額(或銷售額)10%的一次性獎勵,獎勵總額不超過2000萬元。
支持設立產業基金支持產業發展。設立智能傳感器產業基金,通過基金整合產業鏈上下游優勢資源,優化產業發展環境、促進產業聚集,積極幫助智能傳感器企業對接業務資源、拓展市場空間、提升管理水平、重塑發展戰略,帶動智能傳感器產業鏈上下游共振式發展。
支持行業組織發展。鼓勵我市具備行業龍頭地位、具有較強研發實力的產業鏈上下游企業牽頭組建智能傳感器產業聯盟、協會等行業組織,支持行業組織打造專業論壇、展會,制定發布行業標準,開展促進行業發展的各項專業服務活動。
智能傳感器作為信息系統與外界環境交互的重要手段和感知信息的主要來源,是決定未來信息技術產業發展能級的關鍵核心和先導基礎。為貫徹市委、市政府關于發展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和培育發展未來產業的工作部署,加快發展智能傳感器產業集群,促進產業邁向全球價值鏈高端,依據《國家集成電路產業發展推進綱要》《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培育發展戰略性支柱產業集群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的意見》(粵府函〔2020〕82號)、《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發展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和培育發展未來產業的意見》(深府〔2022〕1號)、《深圳市培育發展智能傳感器產業集群行動計劃(2022-2025年)》等文件精神,結合本市實際,制定以下措施。
《若干措施》從健全產業公共服務能力、構建核心技術競爭能力、強化市場牽引發展能力等方面提出多條具體舉措。其中健全產業公共服務能力方面,《若干措施》提出,鼓勵專業園區建設,支持通過完善生產廠房、動力廠房、辦公樓、變電站、原材料倉庫、危化品倉庫、大宗氣站等配套基礎設施,打造智能傳感制造專業產業園區,可按園區運營服務收入給予一定比例獎勵。
構建核心技術競爭能力方面,《若干措施》提出,鼓勵有關單位承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委開展的智能傳感器領域重大項目;根據國撥資金撥付情況給予不超過1∶1的資金配套,國撥資金和市級配套資金總額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二分之一。
爭取自主解決“卡脖子”問題,對相關企業或機構開展智能傳感器及EDA設計仿真工具、核心材料、先進工藝、關鍵設備等技術研發和產品攻關,達到國際和國內先進水平,填補國內核心技術空白,能夠解決智能傳感器產業“卡脖子”問題,且未獲得國家資金的重點項目,根據企業自籌資金投入情況,可分階段給予不超過總投資30%的資助,資助總額最高1億元。
此外,鼓勵智能傳感器相關企業開展車規級、工業級認證,按照培訓和認證費實際發生額的50%給予補貼,最多補貼兩年,補貼金額每年不超過100萬元。
強化市場牽引發展能力方面,助力建設精密儀器產業基地和精密制造示范基地。結合光明科學城建設規劃和精密儀器設備產業集群行動計劃,通過大科學裝置建設需求、高校科研院所實驗室需求等,加快突破一批精密儀器設備所需高端傳感器產品。面向國內外領先機構,引進精密儀器產業中機械設計、工藝開發、精密制造、管理規范等方面所需的技術、設備、人才,同步提升精密儀器、傳感器的制造能力和產品能力,打造精密儀器產業基地和精密制造示范基地。
鼓勵下游應用企業牽頭開展聯合攻關。采取聯合申報、事后資助方式,鼓勵符合一定條件的傳感器應用企業結合自身需要,聯合研發企業,在深研發智能傳感器產品(含芯片、模組等)。對單顆年度采購額(或銷售額)超過4000萬元的芯片(含SoC、SiP等形態的芯片)、或單款年度采購額(或銷售額)超過4000萬元的智能傳感器模組,按照企業年度采購額(或銷售額)10%的一次性獎勵,獎勵總額不超過2000萬元。
支持設立產業基金支持產業發展。設立智能傳感器產業基金,通過基金整合產業鏈上下游優勢資源,優化產業發展環境、促進產業聚集,積極幫助智能傳感器企業對接業務資源、拓展市場空間、提升管理水平、重塑發展戰略,帶動智能傳感器產業鏈上下游共振式發展。
支持行業組織發展。鼓勵我市具備行業龍頭地位、具有較強研發實力的產業鏈上下游企業牽頭組建智能傳感器產業聯盟、協會等行業組織,支持行業組織打造專業論壇、展會,制定發布行業標準,開展促進行業發展的各項專業服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