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對于制造業、農業、建筑等行業而言,其可以廣泛實現“機器換人”“機器代人”和“機器助人”,而在汽車、電子、機械、輕工等諸多行業及其細分領域和關鍵環節,同樣可以催生卓越的研發成果和豐富的場景應用。
充分釋放“機器人+”應用行動的發展動能
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十七部門近日印發了《“機器人+”應用行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提出到2025年,制造業機器人密度較2020年實現翻番,服務機器人、特種機器人行業應用深度和廣度顯著提升,機器人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能力明顯增強等發展目標。這一方案的頒布實施,必將促進我國機器人科技創新與產業發展,進而推動我國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時代進程,更好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需要。
落實《方案》,充分釋放這一重要舉措所蘊含的發展動能,有三個方面的問題,需要引起社會各方面關注。
一是在基本認知上,需要深刻把握機器人科技創新和機器人產業發展的時代背景。當今時代,數字化、網絡化和智能化的疊加融合與快速演進,演繹著科技與社會、技術與人文之間交織融合、相互影響的變遷發展邏輯。在經濟社會生活的各個不同領域,數字化轉型正在促成從“實體”到“虛擬”的轉換,構成一種“虛實融合”“虛實并進”的人類生存狀態;網絡化聯結,以數字化轉型為物質前提,依托數字化帶來的虛擬化便利,借助互聯網絡,實現人、物、信息、數據尤其是各類智能設備之間的“跨域連接”和“全時共在”;智能化運行,利用智能傳感、遠程操控等集成應用,實施機器對人的“功能替代”,達到放大和延伸人的能力和智力的效果,讓經濟社會生活運行變得更加安全、便捷和高效。在此過程中,我們需要更加理性審慎地面對和處理科技與社會、技術與人文的相互關系。在科技成果開發和科技產品應用方面,應妥當置入規制規范和社會人文意識,有效防范技術濫用、人機失衡等不良后果的出現。
二是在發展促進上,需要為機器人科技創新和產業發展提供具有基礎意義的支撐保障。圍繞機器人科技創新和機器人產業發展,《方案》在發展促進層面作出了明確制度安排。一方面,《方案》提出要增強“機器人+”應用的基礎支撐能力,內容涉及構建機器人產用協同創新體系、建設“機器人+”應用體驗和試驗驗證中心、加快機器人應用標準研制與推廣、開展行業和區域“機器人+”應用創新實踐和搭建“機器人+”應用供需對接平臺等五大領域;另一方面,《方案》又分別從強化組織領導、完善政策支持、深化宣傳交流、加強人才培養等主要環節,提出了強化“機器人+”應用組織保障的行動措施。
三是在推廣使用上,需要讓“機器人+”應用行動的內在動能充分體現在助推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各領域和各層面。經由“機器人+”應用行動的助力助推功能,會在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不同領域顯現出來。對于制造業、農業、建筑等行業而言,其可以廣泛實現“機器換人”“機器代人”和“機器助人”,而在汽車、電子、機械、輕工等諸多行業及其細分領域和關鍵環節,同樣可以催生卓越的研發成果和豐富的場景應用。在社會生活中,無論是教育、醫療、老年服務,還是商業服務以及安全應急與極限環境的特定使用,我們也都將會更多地發現機器人的身影,構成如下的未來圖景:“泛在的它”,作為“可用的物”,連通著“互聯的網”,供給著“智能的用”,服務著“共在的人”。(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