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新型能源體系的重要特征是清潔低碳,大力發展包括新能源在內的清潔能源,成為新型能源體系建設重要方向。
全國政協委員鄒磊: 以多能互補方式加快規劃建設新型能源體系
新型能源體系的重要特征是清潔低碳,大力發展包括新能源在內的清潔能源,成為新型能源體系建設重要方向。針對新能源發電出力具有較強的間歇性、隨機性和波動性等問題,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大唐董事長鄒磊建議“以多能互補方式加快規劃建設新型能源體系”,提出大力推進“風光水火儲”多能互補綜合能源供給體系建設,是建設新型能源體系的必然選擇,也是實現電力系統高質量發展的客觀需要,對于促進我國能源轉型和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據鄒磊介紹,在推進“風光水火儲”多能互補項目實施過程中,目前存在以下五大方面問題:
一、鼓勵多能互補的配套政策落實不到位。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能源局2021年發布的《關于推進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發展的指導意見》,仍有部分政策較難落實。如指導意見要求協同各電力項目建設進度,確保同步建設、同期投運,但由于近年來電煤上漲導致煤電項目盈利困難,部分多能互補基地的配套煤電建設進度大大滯后于新能源項目,影響基地電力安全穩定送出。
二、部分多能互補項目市場競爭力不足。西部北部多能互補外送基地主要邊界條件是落地電價不能超過受端的燃煤發電標桿上網電價。
三、相關技術細則以及標準不健全。多能互補項目尚缺乏部分技術細則和實施標準。如,由于缺乏多能互補基地配置新型儲能的技術導則,部分項目業主為降低成本,建設了一批環保、安全、效率得不到保障的儲能設施,影響項目建成后運行經濟性和安全性。
四、部分多能互補基地與輸電通道建設不匹配。多能互補基地的較大比例電能需要外送至負荷中心省份消納。多能互補基地建設速度較快,但跨區跨省輸電線路建設周期較長,一般需要3年以上,如未能與跨區跨省輸電項目協同規劃建設,將帶來嚴重的棄風棄光問題。
五、電力系統之外的其他能源品種靈活調節能力亟待挖掘。隨著新能源項目的快速發展,對電力系統靈活調節需求越來越高,必須充分利用電力系統之外的熱、冷、氣、氫等能源品種,作為電力系統內調節資源的重要補充。但目前其他的系統外調節資源利用較少,亟需要通過對市場機制和商業模式的探索,挖掘系統外調節資源的潛力。
為此鄒磊委員建議: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確保已出臺政策有效落實。推動各省、市、自治區結合實際制定推進多能互補發展的配套政策。將多能互補集成優化示范項目納入國家及省級規劃,可優先使用各省、市、自治區可再生能源發展規模及補貼等總量指標。風光水火儲多能互補示范項目就地消納后的富余電量,可優先參與跨省區電力輸送消納。地方能源主管部門根據本地風光資源特點優化配置儲能設施,避免“一刀切”強制要求配置儲能規模和時長,以提升項目市場競爭力。
二、完善可再生能源跨區跨省消納市場機制。加快構建全國統一、區域協調的電力市場體系,逐步統一省間電力交易規則,促進跨區跨省直接交易。完善有利于可再生能源優先利用的電力交易機制,推動可再生能源與電力消納責任主體簽訂多年長期購售電協議。健全完善跨區跨省綠電交易規則,推動受端市場用戶直接參與新能源跨省交易。建立基于綠證的綠色能源消費認證標準、制度和標識體系,加強綠電交易與綠證交易銜接。
三、完善技術標準,規范管理體系。加快制定多能互補項目配置新型儲能技術導則,制定儲能電站消防設計驗收、狀態監測評價等強制性要求和技術標準。制定和完善多能互補集成優化技術相關標準,明確多能互補系統技術要求,規范多能互補項目建設。
四、加強電源電網規劃協同,加強市場消納協同。強化外送的多能互補基地規劃與跨區跨省送電規劃的銜接與協調,確保電源和電網項目同步投運發揮作用。推動建立送端省份、受端省份、多能互補項目業主、電網公司四方協同的電能跨區跨省消納協商平臺,促進各方就送電規模、送電價格、輸電費用等重要事項條款達成一致意見并簽訂協議,推動多能互補項目建設與市場消納。
五、加快探索電力系統之外其他能源品種發揮調節能力的市場。逐步擴大尖峰電價和負電價波動范圍,推動其他能源品種參與電力現貨市場和輔助服務市場。加強電力、工業、建筑、熱力等領域基礎設施的協同,出臺綜合規劃、一體審批、標準制定和數據交互的相關法規。加強電力市場與天然氣市場、熱力市場、碳市場改革的銜接,推動多能源市場協同。鼓勵多元化投資建設運營模式,加大綠色債券、綠色信貸、稅收減免對多能互補系統的財政金融支持力度。
新型能源體系的重要特征是清潔低碳,大力發展包括新能源在內的清潔能源,成為新型能源體系建設重要方向。針對新能源發電出力具有較強的間歇性、隨機性和波動性等問題,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大唐董事長鄒磊建議“以多能互補方式加快規劃建設新型能源體系”,提出大力推進“風光水火儲”多能互補綜合能源供給體系建設,是建設新型能源體系的必然選擇,也是實現電力系統高質量發展的客觀需要,對于促進我國能源轉型和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據鄒磊介紹,在推進“風光水火儲”多能互補項目實施過程中,目前存在以下五大方面問題:
一、鼓勵多能互補的配套政策落實不到位。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能源局2021年發布的《關于推進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發展的指導意見》,仍有部分政策較難落實。如指導意見要求協同各電力項目建設進度,確保同步建設、同期投運,但由于近年來電煤上漲導致煤電項目盈利困難,部分多能互補基地的配套煤電建設進度大大滯后于新能源項目,影響基地電力安全穩定送出。
二、部分多能互補項目市場競爭力不足。西部北部多能互補外送基地主要邊界條件是落地電價不能超過受端的燃煤發電標桿上網電價。
三、相關技術細則以及標準不健全。多能互補項目尚缺乏部分技術細則和實施標準。如,由于缺乏多能互補基地配置新型儲能的技術導則,部分項目業主為降低成本,建設了一批環保、安全、效率得不到保障的儲能設施,影響項目建成后運行經濟性和安全性。
四、部分多能互補基地與輸電通道建設不匹配。多能互補基地的較大比例電能需要外送至負荷中心省份消納。多能互補基地建設速度較快,但跨區跨省輸電線路建設周期較長,一般需要3年以上,如未能與跨區跨省輸電項目協同規劃建設,將帶來嚴重的棄風棄光問題。
五、電力系統之外的其他能源品種靈活調節能力亟待挖掘。隨著新能源項目的快速發展,對電力系統靈活調節需求越來越高,必須充分利用電力系統之外的熱、冷、氣、氫等能源品種,作為電力系統內調節資源的重要補充。但目前其他的系統外調節資源利用較少,亟需要通過對市場機制和商業模式的探索,挖掘系統外調節資源的潛力。
為此鄒磊委員建議: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確保已出臺政策有效落實。推動各省、市、自治區結合實際制定推進多能互補發展的配套政策。將多能互補集成優化示范項目納入國家及省級規劃,可優先使用各省、市、自治區可再生能源發展規模及補貼等總量指標。風光水火儲多能互補示范項目就地消納后的富余電量,可優先參與跨省區電力輸送消納。地方能源主管部門根據本地風光資源特點優化配置儲能設施,避免“一刀切”強制要求配置儲能規模和時長,以提升項目市場競爭力。
二、完善可再生能源跨區跨省消納市場機制。加快構建全國統一、區域協調的電力市場體系,逐步統一省間電力交易規則,促進跨區跨省直接交易。完善有利于可再生能源優先利用的電力交易機制,推動可再生能源與電力消納責任主體簽訂多年長期購售電協議。健全完善跨區跨省綠電交易規則,推動受端市場用戶直接參與新能源跨省交易。建立基于綠證的綠色能源消費認證標準、制度和標識體系,加強綠電交易與綠證交易銜接。
三、完善技術標準,規范管理體系。加快制定多能互補項目配置新型儲能技術導則,制定儲能電站消防設計驗收、狀態監測評價等強制性要求和技術標準。制定和完善多能互補集成優化技術相關標準,明確多能互補系統技術要求,規范多能互補項目建設。
四、加強電源電網規劃協同,加強市場消納協同。強化外送的多能互補基地規劃與跨區跨省送電規劃的銜接與協調,確保電源和電網項目同步投運發揮作用。推動建立送端省份、受端省份、多能互補項目業主、電網公司四方協同的電能跨區跨省消納協商平臺,促進各方就送電規模、送電價格、輸電費用等重要事項條款達成一致意見并簽訂協議,推動多能互補項目建設與市場消納。
五、加快探索電力系統之外其他能源品種發揮調節能力的市場。逐步擴大尖峰電價和負電價波動范圍,推動其他能源品種參與電力現貨市場和輔助服務市場。加強電力、工業、建筑、熱力等領域基礎設施的協同,出臺綜合規劃、一體審批、標準制定和數據交互的相關法規。加強電力市場與天然氣市場、熱力市場、碳市場改革的銜接,推動多能源市場協同。鼓勵多元化投資建設運營模式,加大綠色債券、綠色信貸、稅收減免對多能互補系統的財政金融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