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內人士認為,全球LED照明產品替換潮來自于價格快速下降所致,其中以替代型光源產品最為明顯,球泡燈和燈管是最受到市場歡迎的替換光源類型,分別占2013年LED照明產品的38%和25%。此外,一體式的LED照明產品類型未來需求將逐漸崛起,特別是結合智能照明應用的產品,因此預期2014年LED照明產品比重將可望逐年提升。
然而,盡管LED產業一直高速增長,但由于LED技術標準缺乏、產能過剩、企業惡性競爭,許多LED照明產品檢測出現不合格的結果,也讓消費者談到LED燈就色變。那么,消費者在具體的選購環節中到底需要注意哪些雷區?
盤點:LED燈具選購誤區
誤區一,對實際使用壽命的期望過高。
LED 制造商預期LED壽命達到100,000小時 MTBF (平均無故障時間,傳統燈具制造商使用的測量光源壽命的標準)。但是,就像所有基本光源一樣,LED的光通量流明也隨著時間而衰減。所以,雖然LED發光時間可以很長,MTBF不是確定使用壽命的唯一考慮。LED流明的衰減受到許多環境條件如環境溫度、濕度和通風的影響。流明衰減還受到控制、熱學管理、電流水平和許多其它電氣設計考慮的影響。
很多業務員在推銷LED時出于某種原因可能給客戶提供一些模糊信息,造成誤導,例如LED的使用壽命在10萬小時左右,這里的10萬小時是指制造商預期 LED的使用壽命。但作為照明的光源,燈的亮度有一個逐漸衰減變暗的過程(如日光燈,節能燈),這一過程簡稱光衰。所以,消費者在選購LED時要關注的是它的光衰速度,而不是使用時間,消費者切莫對實際使用壽命的期望過高。
誤區二,把實際發光角度當成有效角度。
LED的發光角度分為有效角度和實際發光角度。發光強度值為軸向強度值一半的方向與發光軸向(法向)的夾角為有效角度。半值角的2倍為視角(或稱半功率角)是實際發光角度。在軸向強度一半以外的角度因為光線太弱在實際應用中不計入有效角度。
因此,消費者在選購產品時應該關注產品的實際發光角度,計算工程中所用產品數量時,以實際發光角度為準,有效發光角度只可以作為參考值。
誤區三,功率越大亮度越高。
LED的亮度用發光強度來衡量,發光強度是指法線(對圓柱形發光管是指其軸線)方向上的發光強度,即單位立體角所發射出的光通量,單位為燭光(Candela, cd)。由于一般LED的發光強度小,所以發光強度常用毫坎德拉(mcd)作單位。一般而言,光源會向不同方向以不同強度放射出其光通量,在特定方向單位立體角所放出之可見光輻射強度即稱之為光強度,簡稱軸向亮度。
從力在相等時間內做功的多少引入電功率的概念,電流做功快,電功率就大;電流做功慢,電功率就小,或說在相等的時間內,電流做的功越多,電功率就越大,在LED上,并不是功率越大,產品亮度就越高。以宜美電子的三燈紅色LED為例,軸向亮度為1200mcd時,電流是40ma,功率為0.48W;三燈白色LED在同等亮度下,電流是18ma,功率僅為0.24W;可以看出二種光在同等亮度下的功率是不同的。所以,消費者在選購LED燈具時要關注的是它的軸向亮度,而不是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