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4日,83歲的曲格平從口袋里拿出為沃爾沃2013中國夢踐行者致敬盛典準備的講稿。講稿寫了一個故事:1970年代初,國務院環境保護領導小組發布了一個十年環境污染治理規劃:用五年時間控制環境污染,用十年時間解決環境污染問題。“這個事兒我后來沒有公開說過。”他對南方周末記者說。
十年過去了,四十年過去了,目標不僅未能實現,環境污染卻愈演愈烈。曲格平認為中國當下的各項指標和1970年代初期的日本很相似,但沒有吸取教訓,沒能擺脫“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有些方面甚至更為嚴峻。“世界范圍內還沒有哪個國家面臨著這么嚴重的環境污染。”曲格平將之喻為“第一代環保人的錐心之痛”。
錐心之痛非后悔不作為,而是難作為。其實,在曲格平這一代環保人的推動下,我國的環境管理制度并不落后。
1972年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開完后,聯合國環境規劃署成立。1976年,“選了半天沒找到合適的人”,曲格平最終成為中國常駐聯合國環境規劃署首席代表。他也就此系統地請教并學習了各國的環保經驗。
回國后,曲格平開始呼吁盡快出臺環保法。1979年,國家恢復法治建設后,《環境保護法(試行)》頒布,從美國環保局學來的環評制度被列入;1983年,繼計劃生育之后,環境保護被確立為基本國策。1988年,國家環保局從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獨立出來,成為國務院的直屬局,曲格平任首任局長。
如何落實基本國策,曲格平提出了經濟建設、城鄉建設、環境建設要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同步發展的方針,并確立了“誰污染誰治理”等八項環境制度,奠定了我國環境管理的基礎。1992年,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在里約熱內盧召開,曲格平被授予國際環境領域中的最高獎項——聯合國環境大獎。
此后的十年間,身為人大環資委主任委員,曲格平參與修訂或起草了二十多部環境與資源保護方面的法律。由此,在我國現行的二百多部法律中,涉及生態保護、污染防治等大環保領域的法律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