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怎么做都是錯——這是中國的電信運營商所面臨的不可逆轉的外部輿論環境,而且這種趨勢還有被愈演愈烈之勢,以至于運營商的各級管理者,不論是居廟堂之高的人還是處江湖之遠的基層員工,即使在遇到自己理直氣壯的事情時,考慮到當下的輿論大環境,而不得不采取息事寧人的處理方式。
可以說,中國的電信運營商所面臨的是嚴肅的轉型時期,而這種轉型與整個中國社會的大環境緊密相關,運營商并不能置身事外,而且更為要命的是,電信行業在中國向市場化改革的歷史過程中還往往承擔著早期試驗田的角色——這一次也并沒有例外,以民間資本進入壟斷行業為例,電信行業的推進力度和速度相比其他同類的壟斷行業還是有很大的進展。
那么,在轉型的時期,電信運營商到底是應該承擔起什么樣的責任?是按照總理的提法,讓全國人民共享改革紅利,讓老百姓都能以更低價甚至免費的享受通信服務,作為公益性國企出現?還是繼續作為賺錢的機器積累更多的“國有資本”?
在這個看似悖論的,只能二選一的選項中,其實我們忽略了一個事實,即電信運營商之所以要壟斷經營的最原始初衷——通信的普遍服務。
為任何人、任何時間、任何地點提供用得起的通信服務——這是電信運營商的最基本的義務。所以我們看到這個義務表現在中國的就是三大基礎電信運營商所提供的村村通工程,一種以行政命令和分配的方式執行的另類的普遍服務義務。
可惜,在官方的宣傳中,有關電信運營商為國民提供的普遍通信服務,鮮有提及,而有關行業管理部門在一些公開的場所比如人大會期間或者部委的工作總結中,只是把資費的下降作為忽悠老百姓的事情,閉口不提電信運營商在荒漠、高山、草地、無人區、偏遠農村山區提供的基本通信服務。
而運營商自己,也總是強調自己的利潤和發展,對于為國民提供的普遍服務,往往筆墨甚少。
這難免會只是讓公眾記住運營商只有日進斗金年利潤千億的土豪形象,至于為貧窮落后地區的普遍通信服務,為弱勢群體提供的通信服務,或者被選擇的忽視或者根本為人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