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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9月還沒結束,北京、河北等地連綿的重度污染天氣似乎讓人又感受到了年初籠罩中東部地區130萬平方公里的灰霾。遙想月初高調發布的《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計劃”),明確提出5年內京津冀地區PM2.5濃度下降25%的目標,并且把PM2.5的主要來源燃煤單列出來,首次提出控制煤炭消費總量;緊隨其后的《京津冀及周邊地區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又進一步定出了京津冀魯各省上千萬噸的煤炭削減目標。從表面上看,控制區域燃煤總量的確是抓到了大氣污染的命門,然而筆者在仔細研究“實施細則”后發現:此舉極可能只是將京津冀地區的大氣污染問題轉移到西部地區,全國的霧霾總量并不能因此減少。、風電等電力外送通道建設”,山西省政府還出臺了一系列鼓勵燃煤發電的政策動作,如“煤炭經濟20條”、“低熱值煤發電20條”。如果東部城市的控煤行動僅僅依靠中西部地區的煤電擴張,勢必會加重這些地區已經存在的大氣污染。在削減燃煤方面的潛力。事實上,2012年全國各類可再生能源發電量總計達10061億千瓦時,相當于節省了3.3億噸標準煤。對可再生能源的吸納力度。
繼京津冀地區出臺控制煤炭消費計劃后,同樣面臨空氣質量問題的長三角和珠三角地區勢必也將出臺相關政策,以達成空氣質量改善的硬性指標。筆者期待上海、江蘇、浙江、廣東也能從能源結構這一空氣污染的命門入手,為改善空氣、保障公眾健康做出切實改變,切莫玩弄自欺欺人的障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