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訊:在經過數日所謂的征求意見之后,工信部于9月16日在其官網公布了《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與征求意見稿相比,正式文件并未有太大變化。“每年用于研發及工藝改進的費用不低于總銷售額的3%且不少于1000萬元人民幣”,“多晶硅項目每期規模大于3000噸/年”,較為嚴格的標準在征求意見稿甫一出臺時就曾讓不少中小企業叫苦不跌。在當前的市場形勢下,一些剛有起色的光伏制造企業并無能力達到上述標準。然而,標準雖嚴,卻并非斷絕了中小企業的生路。面對巨大的市場,中小企業仍能尋覓出各自的生存之道。比拼的將是產品的競爭力,單純依靠低價競爭的時代已經終結。而經歷過產業寒冬的光伏企業無論大小,顯然都不會忘記無序競爭給整個行業帶來的慘痛教訓。中小企業當在自身所涉領域做優做專,切不可跟風盲從。其實在7月14日出臺的“國八條”中,也很明確地提出,要扶持具有創新精神的企業。中小企業可以此為契機,走差異化發展的路線,以謀得生存之本。作為我國戰略性新興產業,雖然近年來的發展步履蹣跚,但不可低估其發展前景與潛力。在市場放開之后,只要找準定位,合理發展,小企業一樣可以有大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