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施正榮終于說服無錫市政府,在市屬國聯投資公司的資助下,成立了股份有限公司,隨后于2006年1月份在美國上市,打響了中國光伏企業上市第一炮。同年,江西賽維也在自身的部分投入后,得到江西新余市政府的財政支持進行貸款,開始工廠建設和設備采購,隨后也在美國上市。同期,中國還有江蘇林洋、浙江昱輝、河北英利、蘇州阿特斯、常州天合等,先后登陸美國和英國證券交易所,紛紛上市。這說明,光伏企業作為戰略新興產業,不僅技術上比較領先,在融資方面,一開始就是以證券化和國際化作為鮮明特點登場亮相的。密集地上市、大量的資金投入、極高的產值、大量的就業,這就是當時的光伏產業為什么得到各地政府部門青睞并趨之若鶩的重要原因。
在有了上市等投行業務的成功先例后,光伏企業也得到了商業銀行的關注與重視。只要資本金到位一部分,商業銀行均紛紛給予了高額的授信額度。有時,在資本金未到位的情況下,由于政府采用了各種手段的擔保,銀行也對甚至還處于建設初期的光伏企業給予了巨額貸款。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2008年金融海嘯前。
這段時間,是光伏金融的繁榮期,不僅金融服務涉及的金額巨大,而且手段繁多,方式新穎,涌現了很多金融創新的模式。比如,融資租賃、無形資產抵押、預IPO、可換股債券,所有能夠在國際金融市場上見到的金融模式甚至連認購證等衍生工具,在與光伏產業各企業相關的金融市場中都有應用。
但是由于對于光伏產業發展規律認識不清,這些金融服務雖然看上去繁花似錦,但實際上處于沒有根基的浮華,孕含著大量的泡沫,風險越來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