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網是電力系統的中間環節,是電廠與消費者之間傳送電能的唯一通道。它的流通功能是其他形式不可替代的,這就是壟斷之所在。如果這個環節的壟斷問題能得到妥善處置,其他問題將會迎刃而解。因此對這個環節的改革理所當然應放在后續改革之首。
電網的自然壟斷屬性是客覌存在的事實,是改變不了的。但電網這項客觀屬性本身不存在對電力市埸化進程的直接干撓,而直接干擾乃至阻礙電力市埸化進程的是附屬于自然壟斷屬性之中的公權與自然壟斷合二而一后構成的復合體。這一復合體,既改變了公權的服務屬性,又嚴重扭曲了電網的服務功能,這是其一。第二,電力商品產、供、銷具有瞬時完成的獨特性,這一獨特性使政府無法施以“儲備調節”的重要手段。也是因為它的這一獨特性,無形中構成了一種天然屏障,給外部對其調控、監督帶來難以逾越的障礙。本著對復雜問題簡單化的處理辦法,改革電網環節,通過增加透明度,增強可控性,對全面完成中國電力體制改革,將會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1、電網采取兩級所有兩級管理,輸電網〈220千伏及以上部分〉產權歸國家,由中央級政府管理;配電網〈220千伏以下部分〉產權歸縣級,由縣級政府管理。
2、將電網的流通服務功能與調控監督功能分開。調度機構獨立,輸電網調度機構分為國家級、區域級、省級,三級均由中央管理,配電網調度機構由縣級政府管理。
3、電網單位事業制,實施收入兩條線管理。一切收入歸財政,一切支出由財政負責。【收支預算由電網單編制,報同級政府批準。】
4、電網各項收費〈如電價、過網費、各種附加費等〉標準,由物價部門決定。
5、輸電單位可向直供用戶售電。直供用戶可以向輸電單位購電,也可以選擇向其他售電商購電。
6、配電單位可向直供用戶售電。直供用戶可以向配電單位購電,也可以選擇向其他售電商購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