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近召開的GTI峰會上,針對4G業務發展,中國移動總經理李躍提出了“三新”觀點:第一,新通話,基于VoLTE的語音系統,高質量的多媒體通信系統。第二,新的消息,構建在即時通信領域的新的優勢。第三,新的聯系,包括個人信息、個人愛好,4G能夠豐富表現每個人的社交需求。也就是說,在語音通信賺錢越來越難的情況下,運營商首先要基于傳統通信進行產品創新,讓客戶更多地使用創新的通信業務,并愿意為此付費。
觀點:在王建宙時代,中國移動也提出過“三新”,即“新話務、新業務、新服務”,雖然所指內容不同,一個是強調深挖市場,一個是強調產品創新,但在經營上其實是一樣的,都是在現有需求遇到瓶頸后制定的對策。筆者認為這是必要的,但要靠這個賺錢,至少存在三大限制,第一是4G網絡,目前的網絡情況決定了運營商不可能很快出現賺錢效應;第二是互聯網競爭,拿VOLTE來說,微信應該也會有類似的產品出現;第三,付費習慣,消費者為此付費可能問題很大。筆者認為,新的“三新”應只是運營商服務平臺里面的一個功能,需要整體去經營才有價值,單獨一新很難賺到錢。所以,對于通信業務創新,運營商應該向WhatsApp學習,不要有過太功利的想法。與其去爭取這些并不長遠、市場空間也不會太大的利益,還不如作為一種服務嵌入自己的平臺,提升平臺的總體盈利能力。
第二,靠賣流量賺錢
語音收錢越來越少了,短信可能要放棄了,而流量就像水電氣,是4G移動互聯網時代人們的生活必需品。作為運營商在4G時代可以掌握的核心資源,流量是運營商一定會好好抓住的一個利潤來源點。所以,早在2008年,中國移動就喊出了“流量經營”的口號。
觀點:4G時代的流量一定是會暴漲的,但這不會帶來運營商收入的暴漲。因為在運營商面前有三大壓力:首先在國際資費壓力下,流量價格一定會下降;其次,虛擬運營商的進入也會瓜分傳統運營商的流量收入;最后,流量經營和存量維穩是非常棘手的矛盾。所以,筆者認為,流量只能解決運營商的溫飽問題,絕對不能太過依賴。
第三:靠業務賺錢
在移動夢網模式解體之后,運營商通過互聯網業務賺錢的路子基本上被堵了。如果說有些業務賺了錢,那就是運營商的集團信息化產品。基于運營商的電信級安全優勢以及信息保護的考慮,運營商的集團信息化業務相比互聯網企業具有先發的優勢。在個人市場增長放緩的情況下,集團業務在未來很長一段時間也將是運營商賺錢的重要來源。當然,對于運營商的互聯網業務不能一棒子打死,比如說中國移動的一些業務如無線音樂俱樂部、手機閱讀、手機游戲等,雖然放在互聯網的大潮里難起波瀾,但終歸已建立了自己的盈利方式,有了一定收入。
觀點:集團業務作為運營商賺錢的重要來源,其市場空間很大。只是筆者認為這個空間并不在于信息的接入或者信息化管理等傳統領域,而更多的依賴于像滴滴打車、微信在餐飲行業應用等創新業務。像騰訊、阿里等互聯網企業必然會加大對于集團業務領域的產品替代。所以,運營商集團業務能不能持續地賺到錢,要看產品創新能不能跟得上互聯網革命的節奏。至于互聯網個人業務這塊收入,筆者認為運營商應該用全局的眼光、基于長尾的思維去考慮,依靠運營商的大數據優勢,更多地專注于細分市場的需求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