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2年3個月前政府發布金額的兩倍。自事故發生至今的3年,核電站事故所帶來的受災金額仍然在不斷增長。
在福島第一核電站事故的損失額度中,在事故發生時的12月,政府的委員會為支付核電站周邊居民的賠償金以及原子爐的冷卻費用達到了5,8000億日元(約合人民幣3447億元)。
這一數字在當時被認為是最少的金額,但是在其后公布的數字,并不能體現出受災的整體情況。
因此,關于除污、賠償和核電站的廢爐費用等核電站事故所產生的損失,政府和東電結合最新發布的數據,做出了整體的推算。
其結果是,損失額度總額達到了11,1600多億日元(約合人民幣6637億元),是2年3個月之前的1.9倍多。
其內容為,除污費用為2,5000億日元(約合人民幣1487億元),儲存除污時產生廢棄物的中間儲存設施的建設費用為1,1000億日元(約合人民幣654億元),東京電力進行廢爐和污染水處理費用為2,0000億日元(約合人民幣1189億元),并且,關于賠償,根據去年12月的新政策,東京電力預計將花費超過5,0000億日元(約合人民幣2974億元)。
此外,作為發生核電站事故的國家和縣的預算,面向福島縣建設的核電站扶助金為2000億日元(約合人民幣119億元),復興加速交付金為1600億日元(約合人民幣95億元),縣民健康管理調查的費用等為960億日元(約合人民幣57億元),災害公營住宅的建設費用為730億日元(約合人民幣43億元),原子力災害復興基金為400億日元(約合人民幣24億元)。
但是,在這11,0000億日元中,并沒有包含除污時產生的土壤的最終處理費用以及應對事故時產生的公務員的人頭費等。并且由于廢爐費用將持續40年,以及對于居民的賠償不斷地增加,因此,自事故發生至今的3年,因核電站事故所造成的損失金額不斷增加。
另一方面,核電站事故的受災也持續出現人為失誤所導致的受災。
據福島縣表示,本月7日,在福島縣內,由于海嘯和地震等直接原因而受難的人數為1603人,而由于長期避難而導致身體出現問題死亡的“震災關聯死”的人數為1671人,比直接死亡的人數要多。
福島縣內“震災關聯死”的人數比宮城縣和巖手縣的總和要多。這不僅是因為震災,還有很多人由于核電站事故被迫離開家鄉,前往陌生的土地避難。因此福島縣的特殊情況也產生了巨大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