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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9月22日晚,聯合光伏發布公告稱,已終止旗下全資子公司中國太陽能電力集團與保利協鑫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簽訂的64MW屋頂光伏電站合作框架協議。保利協鑫投資已向聯合光伏全數歸還早期發展費用共2331萬元。項目,而中國太陽能電力集團須向保利協鑫投資支付早期發展費用,總金額為2331萬元。
據知情人士透露,協議終止是因為合作簽訂后的兩年多時間,聯合光伏和保利協鑫之間并沒有達成合作項目,一個電站項目都沒有。而2331萬元的項目早期發展費用也是在聯合光伏發了律師函之后協鑫才歸還的。
雙方漸行漸遠
2012年,招商新能源和保利協鑫簽訂了一系列合作協議,可謂“情濃意濃”。之后,因為各種原因,雙方進一步合作的消息或者達成的電站收購基本沒有。
今年7月份的一則消息足以看出兩者關系的疏遠。2014年7月31日,保利協鑫減持聯合光伏1185萬股,套現1217萬港幣,持股占比下降至4.92%。而在2013年6月份,聯合光伏借殼上市的當口,保利協鑫持有聯合光伏12.34%的股份。
有業內人士告訴記者,雙方在屋頂電站和地面電站都有談合作,但因價錢談不攏,合作屢遭“流產”。
“保利協鑫有不少電站,因為建得早,價格較貴。此外,保利協鑫近兩年開始涉足電站投資,如果價格不是很高,是不會賣的。”這其中就包括協鑫在徐州的20MW電站。
記者此前參觀了徐州20MW地面電站,該電站于2009年底正式投運,由徐州協鑫光伏電力有限公司負責電站的建設與運營。工作人員介紹說,電站總投資4.2億,當時的補貼標準是2.15元/度。以年發電量2476萬千瓦計算,8年左右就可以收回成本。
“對于電站投資商來說,如果電站自己持有,再放杠桿,資本收益率可以達到30%。以這個電站為例,5年左右就可以回本。”上述業內人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