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斗,如中國文化中的一種暗物質,也是許多企業經營中難以繞開的魔障。內斗讓企業內部動蕩不安,甚至可能導致管理陷入僵局,品牌形象大為受損。家電連鎖業的國美、餐飲業的真功夫,都曾在內斗中大損元氣。對于一家企業來說,最殘酷、悲壯的不是死于競爭對手,而是葬于內斗造成的慢性失血。創始人被資本驅逐是宿命嗎?照明行業本身就是個競爭激烈的行業 決策者哪怕有一點失誤 可能就會導致企業的直接落敗,目前,持續月余的雷士風波仍在升級熱化,且雙方尚無誠心和解的跡象,反而由“武斗”轉為“文斗”,雷士照明到底何處何從?
對一個企業家有不同聲音很正常,何況目前雷士正處在風口浪尖,法律給了股東以公司的所有權,給了董事會以公司的管理權,王冬雷董事長亂了吳長江先生,所謂“搶奪”公章是為了保護公司財產,維護股東利益,查處違規侵占,而吳長江舍下“孩子”也套不住“狼”,如此的動蕩無不顯示著雷士照明的脆弱!
雷士組織的脆弱性
雷士照明的動蕩足以證明雷士組織的脆弱和不給力。 通常一個企業,無論誰來當CEO都應該為實現組織的目標和價值負責。如果作為一個上市公司的“CEO”是通過不合法的暴力手段占有了一定控制權,不僅要為雷士的損失負責,同時也要為自己的不軌行為付出代價。現在合法的CEO吳長江依然在壓力下盡原有的職責,但若是真正恢復雷士正常管理與控制權力或者建立新的秩序,我想也不是那么簡單,因為矛盾沒有解決,同時也存在許多內在的不確定的、尚未有暴露的其它諸多因素。
本來控制機制本身就是一種組織,是由股東、董事會決定的,本身就是權力的的行使。想來,王冬雷的行動似乎并非完全是個人行為,因為他得到了相關股東及若干董事的支持,盡管有其暗箱操作的嫌疑,在尚未通過工商注冊為法人代表的情況下,王就開始搶公章及公司文件,履行所謂 “CEO” 職能角色,實在是荒唐至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