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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訊 2014年6月舉行的巴西世界杯足球賽上,盡管日本隊兩場皆輸未能晉級十六強,但在比賽結束后,一些日本球迷拿起垃圾袋撿起了看臺過道和賽場上的垃圾的行為,卻被全世界“點贊”。意識也不是天生的,日本社會也曾經出現過先污染后治理的情況。也不重視。從60年代開始,日本經濟進入高速增長期,環境公害問題日益突出。“三大公害病”( 熊本縣的“水俁病”、四日市的哮喘病和富山的骨痛病)出現后,日本人開始像今天的中國人一樣,逐步認識到“經濟發展不能以犧牲環境作代價”。
1958年日本制定了《水質保護法》和《工廠廢物控制法》,1962年制定了防止空氣污染的《煙塵規則》,1967年通過了《環境污染控制基本法》。
從上世紀60年代起,日本的環境污染受害群體啟動了大規模的法律訴訟,媒體也參與進來追蹤報道,許多地區還成立了專門的反污染民間組織。
1970年,日本反對只發展經濟不考慮環境保護的公民人數第一次以45%對33%的比例占據社會主流。內閣為此成立了專門的防止和治理污染機構,該屆內閣因此也被稱為“公害內閣”。
“公害內閣”執政期間,一共通過了14項環境保護法案。
到20世紀70年代,日本逐步建立了環境影響評估制度等政策機制,人們的觀念從“防止公害”進化到“保護環境”,日本也因此進入到“環境保護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