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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訊:昨日,《西安市民用建筑節能條例(草案)》提交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進行初審。根據條例草案,建筑節能信息應寫進商品房買賣合同,同時,新建公共(公益性)建筑、新建居住小區和學生公寓等應推廣綠色建筑。要求。
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銷售商品房時,應向購買人公示建筑節能信息,并在買賣合同和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中載明,同時對其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正常使用條件下,新建建筑節能外圍護結構保修期為5年,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并對造成的損失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鼓勵民用建筑建雨水收集利用設施
條例鼓勵綠色建筑推廣,條例草案規定,2萬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公共(公益性)建筑、10萬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居住小區和學生公寓等,應全面應用綠色建筑技術,按綠色建筑的標準進行規劃、設計和建設。
鼓勵發展熱泵系統(再生水源熱泵、污水源熱泵、土壤源熱泵)替代常規能源,民用建筑項目在集中供熱制冷系統中應用熱泵系統的,市級相關部門應給予支持。新改擴建的民用建筑中的居住建筑及有熱水供應需求的公共建筑,其生活熱水供應應采用太陽能熱水系統。鼓勵對民用建筑的屋頂、墻面實施綠化,再生水回用、建筑廢棄物的回收利用,以及配套建設雨水收集利用設施。
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審計結果要公示
市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應逐步建立能耗實時監管平臺,對本市建成區內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公益)建筑能耗情況進行調查統計和評價分析,依法對高能耗的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進行能源審計,并將審計結果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