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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能過剩問題一直困擾著我國的工業經濟運行,但從來都沒有像現在這樣引人關注。有消息稱,國家多個部委近階段將完善有關淘汰過剩產能的“組合政策”,諸如加強銀行審貸管理、實施差別電價、能源消耗總量限制等。
實際上,自進入2013年以來,能源領域正在經歷著各種改革,包括取消煤炭重點合同、完善成品油調價機制、改革天然氣定價機制等。7月9日,有業內專家對記者表示,這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實際上都會對耗能高的產業造成影響,從而達到淘汰過剩產能的目的。
能源改革倒逼產能淘汰
日前,有消息稱由國家發改委和工信部共同研究的《化解產能過剩矛盾總體方案》將會在本月頒布。
記者注意到,相關部委的“組合政策”完善方向,跟能源領域密不可分,一方面是繼續深化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理順煤、電、油、氣、水、礦等資源產品價格關系;另一方面則是將加快研究建立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分解落實到地方政府的機制。
今年以來,能源領域的改革涉及煤、油、氣等多個方面。3月,國家發改委將國內成品油定價機制中的調價周期縮短為10個工作日,并取消上下4%的幅度限制。在煤炭領域,從今年年初開始就已經實行了取消煤炭重點合同、完善煤電聯動機制等重大改革,煤炭市場化更進一步。
對于能源領域政策調整如何對過剩產能造成影響,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能源系統分析研究中心研究員姜克雋對記者表示,“能源改革對重點行業的產能淘汰可以說是借力,從高耗能行業的上游能源供應入手,可以直接控制行業內的產能建設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