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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工程中,有13家彩電企業銷售的節能平板電視數量都沒有達到規定的50萬臺,日前財政部、發改委已決定不再給予這13家企業節能補貼資金。
去年6月,彩電首次納入國家節能產品惠民工程。根據補貼細則,財政部將給予推廣企業平板電視每臺100至400元的補貼,補貼對象為彩電年銷售量超過50萬臺的企業。節能補貼金額由廠家先行墊付給消費者。
家電消費網了解到,從2012年6月到2013年5月,發改委、財政部、工信部三部委共公布了五批高效節能平板電視推廣目錄。包括海信、TCL、創維、康佳、索尼、LG、夏普、三星、樂華、萬利達、創佳、海爾、熊貓、長虹、京東方、數源、松下、先鋒、三洋、聯想、東芝、理想電子、豪杰電器等在內的近30家彩電企業入圍節能產品惠民工程。
上述人士表示,由于一些彩電品牌知名度有限,一年來產品銷量沒有達到國家規定的50萬臺以上。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將無法享受到政府給予的節能補貼資金。"日前財政部發改委已經決定不再給予這13家彩電企業節能補貼。"
以一臺彩電補貼200元計,若該彩電廠家只銷售了40萬臺,就是先行支付了8000萬元。以300元一臺計,每家則先行墊付1.2億元。13家彩電企業的補貼或在10億元左右。這意味著這些企業不僅無緣獲得國家節能補貼,而且由于此次補貼采取廠家先行墊付制,這些企業或平均每家“損失”近一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