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辦法將于2013年8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5年8月17日。在國家、省尚未出臺相關政策和標準前,我市小型純電動汽車管理暫按本暫行辦法執行,待國家、省相關政策和標準公布后,執行國家、省的規定。
小型純電動汽車最大時速不超過80km/h
辦法明確規范:小型純電動汽車是指以鉛酸電池、鋰電池等車載電源為動力、最大時速不超過80km/h四輪純電動乘用車。主要技術參數為:外廓尺寸≤4600mm×1710mm×1800mm;乘員數(含駕駛員)≤4人;出廠時一次充電續駛里程≥70km;百公里耗電量≤20kw.h;側傾穩定角≥35°;最大爬坡度≥20%;最小離地間隙≥120mm;使用鉛酸電池作為動力電池的,整車整備質量≤1200公斤,動力電池組的質量占整備質量的比例≤35%;使用其他類型電池作為動力電池的,整車整備質量≤1000公斤,動力電池組的質量占整備質量的比例≤30%。
生產企業須具有汽車整車生產裝備工藝
辦法對小型純電動汽車的生產和銷售作出規定:生產企業須具有汽車整車生產裝備工藝,產品標準經市級及以上質監部門備案,產品檢測合格后方可出廠。出廠銷售時,生產企業應為每輛車打印企業產品識別代號,同時,應在每輛車外部顯著位置標明生產企業商品商標和本企業名稱或產品產地。經營單位應當為每輛小型純電動汽車的銷售情況建立檔案,實行質量信息反饋機制和售后服務制度,公布服務內容,并嚴格履行。
駕駛人員應當取得C3及以上駕駛證
辦法對小型純電動汽車的管理和使用也作了明確規定:參照機動車管理,實行備案登記掛牌制度,登記參照《機動車登記規定》辦理。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登記掛牌后上路行駛。號牌、登記證書參照國標式樣制作,號牌底色為綠色,開頭為“魯N電”。登記掛牌只收取工本費。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管理辦法》,駕駛人員應當取得C3及以上駕駛證。道路交通管理參照執行機動車的管理規定。安全技術檢驗周期為每年一次。報廢期限為8年或行駛20萬公里,報廢程序參照國家機動車輛報廢管理有關規定執行。由國家認可的保險機構按國家有關規定承保。限于德州市境內1級以下(含1級)公路(包括城市道路)機動車道行駛。只能用作代步工具,不能做為營運車輛和校車使用。
新聞背景:為電動汽車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
去年8月,山東省汽車行業協會授予德州市“小型純電動汽車產業化示范基地”稱號,標志著德州市小型純電動汽車行業發展已處于全省領先水平,擴大了德州市小型純電動汽車在產業內的影響力。同時被授予此稱號的還有聊城、淄博、濰坊三市。
近幾年,德州市小型純電動汽車產業發展迅速,目前,具有一定規模和生產能力的企業5家,分別是德州寶雅車業有限公司、德州富路車業有限公司、德州福興電動車有限公司、德州揚帆迪東車業有限公司、武城縣新明玻璃鋼有限公司。
由于小型純電動汽車的標準體系尚未形成,導致一些生產企業生產狀態混亂,技術水平參差不齊,產品安全性和可靠性等質量要求無法保障。針對小型純電動汽車產業發展現狀,有些地市制定出臺了管理措施,如聊城、濱州、淄博等地,均以市政府名義起草并印發了小型純電動汽車管理辦法,對低速電動車生產標準、規格、生產要求及掛牌上路等方面進行了嚴格的規定,引導電動汽車行業的規范發展,為電動汽車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
市經信委通過總結和借鑒先進地市的經驗,深入研究小型純電動車產業發展趨勢,并結合本市產業和企業發展實際,將在下一步采取以下措施,加速推進小型純電動車產業發展。一是引導企業建立小型純電動汽車產業聯盟,制定聯盟企業標準,提高產品性能,提升產品檔次,確保產品質量;二是加大對小型純電動汽車技術創新工作的支持力度,幫助企業加強自主創新能力,提高產品技術水平和綜合競爭力;三是加大招商引資力度,有針對性地與外地汽車生產企業及小型純電動汽車相關上下游企業進行溝通,爭取更多的上下游企業落戶德州,形成相對閉合的有較強競爭力的小型純電動車及關鍵零部件工業的體系,滿足小型純電動汽車的產業化發展需求;四是鼓勵現有汽車企業進行聯合重組,實現規模化生產,使德州市小型純電動車企業資源充分發揮社會效益、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