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觀中國經濟的發展大潮,新能源近幾年可謂出盡“風頭”,幾年間快速發展與瘋狂擴張,又在短時間迅速隕落,這著實為中國經濟發展提供了許多經驗教訓。
時至今日,當大規模的擴張已盡,當海外市場明顯遇冷,當重重問題亟待解決,人們在總結、反思過去幾年“功”與“過”的同時,亦在期望國家出臺更有效的補貼政策。而我們應該對新能源補貼政策進行哪些反思,又將如何減少行業的“成長煩惱”?就此話題記者專訪了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規劃與統計信息處副處長張衛東。
基礎不錯
風電標桿電價有待調整
基于成本和價格的政策,往往關注的是在發展初期沒有競爭力,但未來可能會對經濟發展做出很大貢獻的某項產業或技術,只有基于這種假設時,國家才會制定相關價格政策,其核心就是降低成本,或者補貼成本。
2009年7月底,國家發改委發布了《關于完善風力發電上網電價政策的通知》(發改價格[2009]1906號),對風力發電上網電價政策進行了完善。文件規定,全國按風能資源狀況和工程建設條件分為四類風能資源區,相應設定風電標桿上網電價,分別為0.51元/千瓦時、0.54元/千瓦時、0.58元/千瓦時和0.61元/千瓦時。
“這是2004年火電標桿電價之后,國內第二個標桿電價。國內風電近幾年的快速發展,該政策功不可沒。”張衛東評述說。
然而即便是這個極大推動風電產業發展的政策,在實際操作中依然遭遇到許多尷尬。比如由于缺乏統籌考慮,補貼資金征收不足(僅風電年度補貼需要300億元);新建中東部風電項目建設條件復雜,投資大、風資源相對較差,但補貼額度卻不大,企業建設積極性不高等。
張衛東說:“目前風電發電技術進步已進入瓶頸期,成本下降難度增大,近期無法實現平價上網,因此需要政府和用戶持續補貼。但由于風電發展規模變大,需要補貼的金額隨之增加,可以說全社會在為可再生能源埋單。”
因此在他看來,未來在政策制定中要考慮到具體實際情況,適時改變風電標桿電價的計算方法。“由于西部地區煤電標桿電價較中東部地區低,因此與風電標桿電價的差價也更大,這就意味著國家在風電資源豐富的西部地區補貼了更多的資金(補貼資金=風電標桿電價-煤電標桿電價),相對而言,對風電資源相對不豐富的中東部地區的補貼卻較少,這并不符合市場發展規律。”
因此在他看來,未來可按照各地煤電標桿價格加上相同補貼電價的方法,重新確定風電標桿電價。如補貼0.18元/千瓦時,再加上各地煤電標桿電價,便為各地區風電標桿電價。
“對比來說,這樣可實現在相同的補貼資金條件下發電量的最大化。”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