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于2013年1月23日公布了《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提出的基本方針是,“著力推進能源體制機制創新和科技創新,著力加快能源生產和利用方式變革,強化節能優先戰略,全面提升能源開發轉化和利用效率,控制能源消費總量,構建安全、穩定、經濟、清潔的現代能源產業體系,保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還明確提出了將能源消費控制在40億噸標準煤等目標。
節能目標、二氧化碳和污染物質減排目標在2011年底已分攤到下級地方,預計能夠如期完成。到2015年,核電裝機容量擴大至4000萬千瓦、水力發電裝機容量擴大至2.9億千瓦的電源開發目標也基本可以完成。太陽能發電則極有可能達到設定目標值2100萬千瓦的2倍,風力發電的開發也正在以超過1億千瓦目標值的勢頭推進。
能源消費中的煤炭比率將由目標的約65%下調2個百分點,可能會達到63%左右。
《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的主要政策目標
到2015年,使石油產量達到2億噸,將對海外的依賴度控制在61%以下,如果按照這一目標計算,石油消費量到2015年將達到5.1億噸,比2010年增加8000萬噸。與過去10年增加2.53億噸的速度相比,將減小增幅,如果重點推進節能及擴大采用純電動汽車等對策,就有可能實現這一目標。
另一方面,關于作為規劃核心的總量控制,向下級地方分攤目標的工作極難開展。
在規劃公布后不久的1月30日,時任總理的溫家寶主持召開了國務院常務會議,再次強調向地方分攤控制目標,地方政府必須擔負起達標責任。這些情況表明,中央對于地方政府的抗拒以及圍繞分配展開的激烈爭執抱有危機感。
雖然目標分攤給了下級地方,但未必能達成目標。這是因為規定的這些努力目標不具備法律約束力。為達成目標而不懈努力,打造成功典型,今后以具有約束力的形式確保實施總量控制的環境。估計此次規劃的目標也在于此。
距“十二五規劃”結束僅剩下2年時間。要想達成目標,估計只能總動員所有政策資源。送配電分離及能源價格合理化等市場原理能夠得到多大程度運用,以及能否改革縱向分割的能源行政體制,這些是問題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