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與新能源汽車實施優惠、鼓勵措施。純電動乘用車、燃料電池乘用車、純電動驅動模式綜合工況續駛里程達到50公里及以上的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的綜合工況燃料消耗量實際值按零計算,并按5倍數量計入核算基數之和;綜合工況燃料消耗量實際值低于2.8升/100公里(含)的車型(不含純電動、燃料電池乘用車),按3倍數量計入核算基數之和。
《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20年)》中,對我國汽車產業燃油經濟性改善提出了明確目標,到2015年,當年生產的乘用車平均燃料消耗量降至6.9升/百公里,節能型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降至5.9升/百公里以下。到2020年,當年生產的乘用車平均燃料消耗量降至5.0升/百公里,節能型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降至4.5升/百公里以下;商用車新車燃料消耗量接近國際先進水平。
自2001年開始,我國正式啟動了汽車燃料經濟性標準體系研究和標準制定工作,先后制定實施了《輕型汽車燃料消耗量試驗方法》、《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輕型汽車燃料消耗量標識》、《乘用車燃料消耗量評價方法及指標》等一系列汽車節能領域的重要標準,建立起相對完善的乘用車燃料經濟性標準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