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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佛交界金沙洲片區多個豬場涉嫌在禁養區養豬,未經無害化處理就將死豬拋棄到水塘中……近日連續報道引起廣東省農業廳高度重視,19日從廣東省農業廳獲悉,農業廳已于18日發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監管工作的緊急通知》,以防止動物疫病傳播,保障動物及動物產品質量安全,維護全省公共衛生安全。
廣東省農業廳要求各地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認真履行動物防疫法賦予的職責,做到第一時間發現問題,第一時間開展處置。
二是加強養殖場(戶)、畜禽交易市場、屠宰場等重點場所的動物衛生監管巡查,完善監管記錄,發現丟棄死亡動物要及時報告并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處置。
三是監督做好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工作,發現養殖場(戶)飼養動物數量不明原因減少的,及時調查,對懷疑因疫病死亡的動物,及時鑒別診斷,及時采取有效防控措施,防止疫病擴散蔓延。
四是嚴格落實生豬無害化處理補貼政策。
五是切實加強動物疫病防控。結合春防工作,切實抓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
六是強化部門配合共同做好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置工作。
七是加強宣傳培訓。廣泛宣傳養殖場(戶)在動物強制免疫、無害化處理等防疫工作的主體責任,養殖場(戶)應按照法律規定處置染疫動物及其產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動物尸體,否則由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責令無害化處理,處理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并處相應罰款。
八是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加強對動物衛生監督工作的組織領導,切實落實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