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括篇
總局、教育部、農業部、水利部、國家林業局、國家海洋局、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等12個部門組織編制和發布了我國第一部《氣候變化國家評估報告》。編制和發布《氣候變化國家評估報告》的意義在于,一是向國際社會進一步表明我國高度重視全球氣候變化問題;二是為我國參與全球氣候變化的國際事務提供科技支撐;三是為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提供科學決策依據;四是為未來我國參與全球氣候變化領域的科學研究指出了方向。
二、《氣候變化國家評估報告》的主要內容和結論是什么?
《氣候變化國家評估報告》共分三個部分:“氣候變化的歷史和未來趨勢”、“氣候變化的影響與適應”和“減緩氣候變化的社會經濟評價”。該報告系統總結了我國在氣候變化方面的科學研究成果,全面評估了在全球氣候變化背景下中國近百年來的氣候變化觀測事實及其影響,預測了21世紀的氣候變化趨勢,綜合分析、評價了氣候變化及相關國際公約對我國生態、環境、經濟和社會發展可能帶來的影響,提出了我國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的立場和原則主張以及相關政策。
評估報告給出的主要結論包括:
(一)人類活動排放的溫室氣體導致越來越嚴重的全球氣候變化問題。預測到2020年,我國年平均氣溫可能增加1.1~2.1℃,年平均降水量可能增加2~3%,降水日數在北方顯著增加,降水區域差異更為明顯。由于平均氣溫增加,蒸發增強,總體上北方水資源短缺狀況將進一步加劇;未來極端天氣氣候事件呈增加趨勢。
(二)我國農業、水資源、森林與其它自然生態系統、海岸帶與近海生態系統等極易受全球氣候變化的不利影響,自然災害將有進一步加劇的可能。為此,我們應進一步提高適應氣候變化能力以及采取適應氣候變化的綜合行動。
(三)全球氣候變化問題涉及到國家發展空間問題。在參與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的過程中,我國要有所作為,擔負起相應的責任,為保護全球環境做出積極貢獻;同時也要維護我國正當的發展權益,使我國承擔的國際義務與我國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四)要以應對全球氣候變化作為新的驅動力,促進我國國民經濟各領域尤其是能源領域的技術創新,節約能源和資源,促進循環經濟發展。
(五)報告中提出的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的政策和措施對我國實現可持續發展有重要意義,可為各級政府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提供重要參考依據。
(六)全球氣候變化及其帶來的影響還有大量的科學技術問題需要進一步開展研究;需要對各種適應氣候變化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進行研究和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