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于印發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中長期規劃(2012—2030年)的通知,其中規劃中指出:
到2030年,基本建成布局完整、技術先進、運行高效、支撐有力的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體系。傳統大科學領域設施得到完善和提升,新興領域設施建設布局較為完整,能夠全面支撐前沿科技領域開展原創性研究;設施技術水平持續提高,一大批設施的技術指標居國際領先地位;設施共建、共管、共享的體制機制更加完善,運行和使用效率整體進入世界前列;設施科技效益和經濟社會效益顯著,取得一批有世界影響力的科研成果,催生一批具有變革性、能帶動產業升級的高新技術;基本形成若干布局合理的世界級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集群,設施整體國際影響力和地位顯著提高。
“十二五”期末要實現以下目標: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總體技術水平基本進入國際先進行列,物質科學、核聚變、天文等領域的部分設施達到國際領先水平。支撐科技發展的能力明顯增強,凝聚一批世界優秀科研人才,部分前沿方向能開展國際頂尖水平的研究工作,事關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科技領域初步具備取得實質性突破的能力。投入運行和在建的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總量接近50個,薄弱領域設施建設明顯加強,優勢方向進一步鞏固和發展,初步建成若干在國際上有一定影響的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集群,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體系初具輪廓。以開放共享為核心的運行機制基本建立,符合設施自身特點與發展規律的管理制度初步形成,設施運行和使用效率整體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具體詳情如下:
國務院關于印發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
中長期規劃(2012—2030年)的通知
國發〔2013〕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現將《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中長期規劃(2012—2030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
2013年2月23日
(此件公開發布)
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中長期規劃
(2012—2030年)
重大科技基礎設施是為探索未知世界、發現自然規律、實現技術變革提供極限研究手段的大型復雜科學研究系統,是突破科學前沿、解決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安全重大科技問題的物質技術基礎。當前,我國正處于建設創新型國家的關鍵時期,按照全國科技創新大會部署和深化科技體制改革要求,前瞻謀劃和系統部署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提高發展水平,對于增強我國原始創新能力、實現重點領域跨越、保障科技長遠發展、實現從科技大國邁向科技強國的目標具有重要意義。為貫徹《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明確未來20年我國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發展方向和“十二五”時期建設重點,制定本規劃。
一、規劃基礎和背景
新中國成立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國家不斷加大投入,我國重大科技基礎設施規模持續增長,覆蓋領域不斷拓展,技術水平明顯提升,綜合效益日益顯現。“十一五”時期,啟動建設重大科技基礎設施12項,驗收設施10項,目前在建和運行設施總量達到32項。設施的建設和運行為科學前沿探索和國家重大科技任務開展提供了重要支撐,推動我國粒子物理、核物理、生命科學等領域部分前沿方向的科研水平進入國際先進行列。依托設施解決了一批關乎國計民生和國家安全的重大科技問題,在載人航天、資源勘探、防災減災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等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設施建設帶動了大型超導、精密制造和測控、超高真空等一批高新技術發展,促進了相關產業技術水平提高;凝聚和培養了一批國內外頂尖科學家和研究團隊,以及高水平工程技術和管理人才。此外,設施還在深化科技國際合作交流、提升全民科學素質、增強民族自信心等方面發揮了獨特作用。在快速發展的同時,我國重大科技基礎設施也存在一些問題:總體規模偏小、數量偏少,學科布局系統性、前瞻性不夠,技術水平有待進一步提升,開放共享和高效利用水平仍需提高,管理體制機制亟待健全,工程技術和管理隊伍建設需要加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