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訊:今后,城鄉居民在自家屋頂建光伏發電站將有更優厚的補貼。7月28日,《進一步規范和加快我市光伏推廣應用的補充通知》(以下簡稱《補充通知》)獲市政府第35次常務會議原則通過,其中規定,市區家庭式光伏電站補貼標準將由原來的2元/瓦提高至3元/瓦,以吸引更多家庭興建光伏電站。等代替。項目開工時間表也已確定。按照規定,項目自備案之日起3個月內必須實質性開工建設、6個月內必須建成并網,因特殊情況需延期的須向市發改委提出申請。除延期獲準的分布式光伏項目外,未按期開工建設的,將取消該項目備案資格,未按期建成并網的,不納入本年度分布式電站指標支持范圍。的電價優惠幅度不得低于9折。同時,探索推進分布式光伏就近售電、電費收繳新模式,在開發區及工業園區開展示范試點工作,取得實效后向全市推廣。的一道坎。為解決這一難題,合肥市將探索設立市級光伏發電投資公共擔保資金,為光伏發電項目提供貸款擔保,其中對個人安裝分布式光伏項目,以個人收入等為信用條件,審核通過后可提供貸款擔保。此外,鼓勵金融機構對分布式光伏發電實行優惠貸款利率,延長貸款年限,探索建立光伏產業投資基金。產品,2014年7月1日以后在市區建成并網的家庭式光伏電站,按裝機容量給予的一次性補貼標準由2元/瓦提高至3元/瓦,單個電站最高補貼不超過1.5萬元;五縣市的補貼標準由3元/瓦提高至4元/瓦。一體化新產品項目,按裝機容量一次性給予電站投資商2元/瓦的工程補貼,單個項目補貼上限為100萬元。若屋頂產權人提供屋頂資源也將得到資金獎勵,按照規定,其裝機規模超過0.1MW的,按裝機容量一次性給予屋頂產權人10萬元/MW的獎勵,單個項目獎勵上限為60萬元,同一屋頂產權人獎勵上限為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