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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及稀土產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明確指出補助資金支持的范圍以及針對不同內容的支持方式。
據悉,國家物聯網發展及稀土產業補助資金(以下簡稱補助資金)是由中央財政預算安排,用于支持物聯網和稀土產業技術創新和產業健康發展等方面的專項資金。
該《管理辦法》規定,補助資金支持物聯網關鍵核心技術、共性技術以及重點產品研發和產業化項目等;支持以物聯網應用的試點示范和物聯網產業基地建設等為主要內容的應用示范;支持標準體系研究、關鍵技術標準制定、編碼標準制定和若干應用標準制定,以及標準驗證、測試和仿真等標準研究與制訂項目;支持以推動物聯網共性技術驗證測試、知識產權保護、產學研合作、信息服務等為目的的物聯網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項目;支持國家級物聯網創新示范區建設,支持示范區內物聯網關鍵核心技術研發、標準研制、產業化和應用等。
同時,規定補助資金支持物聯網發展采用項目補助和定額補助方式。對技術研發與產業化、應用示范與推廣、標準研究與制訂、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等項目,采取項目補助方式。補助額度原則上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30%。對國家級物聯網創新示范區建設,采取定額補助方式。年度支持資金額度由財政部和工信部確定,并切塊分配示范區所在省(區、市),資金使用管理由地方財政、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參照本辦法執行。
另外,該《管理辦法》指出補助資金不得用于部門(單位)日常工作經費。已通過其他渠道獲取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補助資金不再重復支持。企業在同一年度不可就同一項目分別申請高端應用技術研發和高端應用技術產業化補助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