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工信部日前聯合發布《國家物聯網發展及稀土產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同時宣布此前2012年11月發布的《物聯網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廢止。我們注意到,從2011年4月發布的最初版本的《物聯網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到修改后的《暫行辦法》,再到如今發布的《辦法》,不僅進一步完善了支持方式,更明確了支持方向和重點。那么,不管是支持方式還是應用重點,中國物聯網產業需要怎樣的國家補助呢?
整體推進、重點突破
是補助原則
專家指出,物聯網是新一代信息技術的高度集成和綜合運用,是一個跨學科、跨領域、跨行業的綜合系統工程,因而專項資金政策內容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既有中央企業也有地方企業,既有國有企業也有民營企業,既有大型骨干企業也有中小型企業,既涉及東部發達地區又涉及中西部欠發達地區。因此,在我國物聯網發展的初期,國家層面的資金支持,更多的需要構建產業發展環境,打造項目應用的基礎,特別是要樹立創新示范的典型。在支持方式上,比較現實的做法就是“中央推著地方走,政府推著企業走”。從2011年、2012年的《暫行辦法》可以看到,在支持方式上,專項資金政策通過無償資助和貸款貼息辦法,以支持項目為主,同時注重發揮國家級物聯網示范區的帶動效應。
而隨著我國在物聯網標準方面全球話語權的增強,關鍵核心技術的突破,以及市場需求、應用環境的改善,物聯網產業在近幾年飛速壯大,國家補助則更多需要針對產業發展的薄弱環節,找準技術和應用突破的重點加以支持。為此,《辦法》明確,補助資金支持物聯網發展采用項目補助和定額補助方式,要求對技術研發與產業化、應用示范與推廣、標準究與制訂、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等項目,采取項目補助方式,補助額度原則上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30%。對國家級物聯網創新示范區建設,采取定額補助方式。年度支持資金額度由財政部會商工業和信息化部確定,并切塊分配示范區所在省(區、市),資金使用管理由地方財政、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參照本辦法執行。
可以看到,從《暫行辦法》到《辦法》,國家物聯網專項資金的支持方式,遵循著整體推進、重點突破的原則,也在進行著與時俱進的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