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為進一步加強大氣污染防治,推動空氣質量持續改善,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3〕37號)、《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浙江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2013—2017年)的通知》(浙政發〔2013〕59號)和《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杭州市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2014—2017年)的通知》(杭政函〔2014〕80號)等文件精神,特制定2014年大氣污染防治實施計劃。
《杭州市2014年大氣污染防治實施計劃》全文
一、總體要求
以“美麗杭州”(生態文明)建設為統領,以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為出發點,重點加強細顆粒物(PM2.5)的污染防治,積極推進多種大氣污染物協同減排,促進能源結構和產業結構調整,持續改善杭州市大氣環境質量。杭州市各類大氣污染物執行特別限制區排放標準限值。2014年,各區、縣(市)環境空氣質量(AQI)優良率在2013年基礎上均提高9%。
二、主要任務
(一)調整優化產業布局。
1、調整優化上城區、下城區、江干區、拱墅區、西湖區、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以下簡稱主城區)產業布局。主城區積極開展“騰籠換鳥”,2014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大氣重污染企業搬遷任務。全面啟動杭州鋼鐵集團公司搬遷工作;關停杭州煉油廠等7家企業,全面啟動杭州達康化工有限公司、浙江巨邦高新有限公司、浙江石原金牛農藥有限公司、波美(杭州)化工助劑有限公司、浙江禾田化工有限公司、杭華油墨化學有限公司、杭州茂宇電子化學有限公司、杭州包爾得有機硅有限公司、國際香料香精(浙江)有限公司、浙江藍天環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沙生產基地、拜耳作物科學(中國)有限公司、杭州下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12家化工企業關停轉遷工作。
責任單位:市經信委,主城區政府(管委會)、杭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2、調整優化蕭山區、余杭區和桐廬縣、淳安縣、建德市、富陽市、臨安市[以下簡稱兩區五縣(市)]建成區產業布局。開展兩區五縣(市)建成區大氣重污染企業搬遷工作。開展杭州經濟開發區、蕭山區沿江區域產業惡臭污染源的整治。嚴格控制大江東區域新上大氣污染項目、禁止新上廢氣重污染項目,加快該區域現有大氣污染企業整治和結構調整進程。
責任單位:大江東產業集聚區管委會,蕭山區、余杭區、富陽市、臨安市、桐廬縣、建德市、淳安縣政府
3、嚴格環境影響評價。建立健全規劃環境影響評價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聯動機制,從源頭上控制、優化產業布局。
責任單位:市規劃局、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