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之前,中央已經多次重申和強化“將適時重啟沿海核電”的必要性。
最近的一次是在6月13日召開的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六次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要求,在采取國際最高安全標準、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抓緊啟動東部沿海地區新的核電項目建設。
多名中國核電企業的內部人士此前就向本報表示,遼寧大連紅沿河二期、遼寧葫蘆島徐大堡一期、山東海陽二期、浙江三門二期、廣東陸豐一期和山東榮成示范項目,將優先得到發改委的核準。
以上這些核電項目一共有12臺機組,總裝機量大約1500萬千瓦。這幾乎相當于目前中國投入商業運行的核電機組總裝機容量。中國核能行業協會理事長張華祝在今年5月份說,中國核電裝機容量為1701萬千瓦。
一位資深核電人士對本報表示,批準12臺核電機組這樣的目標是清晰的,也是現實可行的。
根據《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至2020年底,中國已建和在建核電裝機容量將達到8800萬千瓦。截至2014年3月末,中國已建和在建核電裝機容量約為4870萬千瓦。
而按照每臺機組裝機容量為100萬千瓦推算,2020年前中國平均每年將有6臺機組開工建設。根據上述規劃,中國將迎來核電開工建設的高潮,高峰時段預計將同時在建約40臺機組。
2011年3月,在日本福島核電事故發生后,中國對現有核設施進行了綜合安全檢查,檢查結果表明中國運行和在建核電機組基本滿足中國現行核安全法規和國際原子能機構最新標準的要求,安全和質量是有保障的。
但時至今日,受制于多種原因的影響,原計劃在沿海上馬的核反應堆一再被推遲。
上述受訪者表示,核電企業正在等待國家對核電項目的核準。他們表示,有關核電項目開工的一切準備都已充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