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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2014年2月11日,國家能源局宣布,2014年中國將新增光伏發電裝機1400萬千瓦,其中分布式光伏發電8GW占比60%。至此,光伏裝機到底是10 GW還是14 GW的數字掐架終告一段落。目標是確定了,執行卻似乎稍有難度。觀望者眾,實踐者少。是補貼力度刺激不夠嗎?業界一直預想等待能源局將分布式光伏補貼提高至0.60元/千瓦時以上,然而,一個消息卻打破了業者們的美好愿想。投資與金融峰會上,針對于業內最為關注的分布式電站政策調整問題,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副司長梁志鵬表示不會提高分布式光伏補貼。四毛二還是四毛二,而分布式發電補貼以及8GW分布式目標能否完成的問題再度成為業界“頭條”。建設。可惜反響差強人意。到目前為止,除了江西、浙江、上海等少數幾個省市地區外,大部分省份的分布式光伏項目仍只是小規模嘗試,還未有大規模啟動的跡象。從2014年3月到現在,新出爐的各地地方政策,除了在補貼上予以優惠外,還在申請、備案、并網等多方面全范圍覆蓋解疑投資者們顧慮。如果我們將這些政策動態聯系起來,我們或許會有這種感覺,政策高潮才剛剛開始。項目無須電力業務許可
【國能資質〔2014〕151號 國家能源局關于明確電力業務許可管理 有關事項的通知】
一直以來,《電力業務許可證》是困擾分布式光伏項目、可再生能源項目售電合法化的五法逾越的障礙。近日,國家能源局發布政策【國能資質〔2014〕151號 國家能源局關于明確電力業務許可管理 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簡稱“文件”),從根本上明確了項目裝機容量6MW(不含)以下的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海洋能、地熱能等新能源發電項目豁免發電業務的電力業務許可;
《電力業務許可證》是為規范電力業務許可維護電力市場秩序,保障電力系統安全、優質、經濟運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電力監管條例》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電力業務,應當按照《電力業務許可證管理規定》的條件、方式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 除電監會規定的特殊情況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不得從事電力業務。本許可所稱電力業務,是指發電、輸電、供電業務。其中,供電業務包括配電業務和售電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