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基本法》:在研究華為歷史數據的時候,我們會注意到華為歷史上有著關鍵的5年——1995年至2000年前后。在這5年中,華為將自己以往的經驗教訓悉心總結,并在吸收業界最佳思想和方法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升,制定出《華為公司基本法》,以引導公司繼續前進。
關于價值分配問題
價值鏈上的價值分配
人們經常用做餡餅來比喻公司事業的發展。如果說價值創造解決的是做餡餅的原料和如何將餡餅做大的問題,價值評價解決的是餡餅的切法問題,那么價值分配解決的就是切好的餡餅如何分配出去的問題。在華為公司的價值鏈上,價值分配體系處于一個非常重要的地位。這個問題解決不好,必然導致價值鏈的脫節,使價值創造理念和價值分配體系無法實現,激勵機制、導向和牽引作用也無從談起,反而會帶來各種矛盾,把公司帶入災難性的境地。在企業中,各種矛盾與沖突說到底是由利益關系引發的。可以說,由價值創造到價值評價,基本上不涉及利害關系;而到價值分配階段,利害關系則較為明顯。
價值分配體系所要解決的問題包括兩個層面:
在內部微觀層面,價值分配體系要進行一種轉化,即把公司創造的價值轉化為可以分配的價值,任何一家公司都不能將其創造的全部價值完全分配給員工,在這些企業內部,實際上也存在著價值的分配和再分配問題。否則,價值分配就會像打家劫舍者們分贓一樣,偷多少分多少。
公司創造的價值應有三個方面的分配去向:
(1)分配給社會——承擔社會責任;
(2)分配給公司員工——為自己和家人的幸福;
(3)分配給未來,作為公司未來發展的資本——進一步做大事業。
所以說,價值分配不是被動的分配過程,而是資源的重新配置過程,它既是價值鏈循環的終點,又是價值鏈循環的新的起點。
在這一層面上,價值分配體系的關鍵不是提出分配方式,而在于首先確立其理念,即與價值創造和價值評價理念相一致的價值分配理念。
其后的工作才是將理念演化為具體的工資報酬制度。具體來講,這一理念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1.價值分配的目的
2.價值分配的對象
3.價值分配的依據
4.價值分配的表現形式和實現形式
5.價值分配的原則
6.價值分配的標準
7.價值分配的工具
8.價值分配界限與水平
9.價值分配的重點
10.價值分配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