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早在去年,國務院出臺《關于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并提出大氣污染防治的總體要求、奮斗目標和政策舉措;緊隨其后在同年的9月16日環保部又印發了《京津冀及周邊地區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的通知,要求加大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切實改善環境空氣質量。也正是基于這一實施細則,未來京津冀大氣污染的治理目標躍然紙上。
據悉,該通知提出,經過五年的努力,全國空氣質量總體改善,重污染天氣較大幅度減少;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空氣質量明顯好轉。力爭再用五年或更長時間,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氣,全國空氣質量明顯改善。到2017年,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顆粒物濃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優良天數逐年提高;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細顆粒物濃度分別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細顆粒物年均濃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具體到任務方面,一是要實施綜合治理,強化污染物協同減排,全面淘汰燃煤小鍋爐。二是加快重點行業污染治理,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幅度削減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三是深化面源污染治理。
其中,電力、鋼鐵、水泥、有色等企業以及燃煤鍋爐,要加快污染治理設施建設與改造,確保按期達標排放。到2015年底,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新建和改造燃煤機組脫硫裝機容量5970萬千瓦,新建和改造鋼鐵燒結機脫硫1.6萬平方米;新建燃煤電廠脫硝裝機容量1.1億千瓦,新建或改造脫硝水泥熟料產能1.1億噸;電力、水泥、鋼鐵等行業完成除塵升級改造的裝機容量或產能規模分別不得低于2574萬千瓦、3325萬噸、6358萬噸。同時,實施揮發性有機物污染綜合治理工程。到2014年底,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完成油氣回收治理。到2015年底,石化企業全面推行“泄漏檢測與修復”技術,完成有機廢氣綜合治理。到2017年底,對有機化工、醫藥、表面涂裝、塑料制品、包裝印刷等重點行業的559家企業開展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
該通知還要求統籌城市交通管理,防治機動車污染;調整產業結構,優化區域經濟布局,嚴格產業和環境準入。京津冀及周邊地區不得審批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船舶等產能嚴重過剩行業新增產能項目。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東省不再審批煉焦、有色、電石、鐵合金等新增產能項目,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臨近京津冀的地區)不再審批煉焦、電石、鐵合金等新增產能項目。
此外,還要健全監測預警和應急體系。到2015年底,北京市、天津市各建設3個國家直管監測點,石家莊、太原、呼和浩特、濟南、青島等城市各建設2個國家直管監測點,其他地級城市各建設1個國家直管監測點,逐步建成統一的國家空氣質量監測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