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報對象
從事光伏產品生產,通過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并在省內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
二、申報條件
申報的光伏產品應具有前瞻性和帶動性,屬于適合我省分布式光伏建筑一體化推廣的標準化、集成化產品,技術和產業化條件成熟,推廣應用能引領我省產業技術進步方向,并對產業鏈發展具有較強輻射帶動作用。具體條件如下:
(一)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產業政策。
(二)技術水平國內領先、國際先進或以上。
(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通過國家批準的相關認證機構認證。
(四)對于光伏應用系統的性能有重要影響。
(五)達到附件1中的指標參數要求,并有部分或全部指標高于參數要求。附件1中產品類型范圍以外的差異化、創新型光伏新產品也可申報。
(六)組件使用壽命不低于25年,質保期不少于10年。
三、申報程序
(一)申報。申報單位填寫申請表(附件2),并將申請材料(包括申請表及產品檢測報告、認證證書、專*證書等的復印件)提交至所在地設區市經信委。
(二)初審。各設區市經信委對申請材料內容的真實性、條件符合性進行初審,并在申請表上提出推薦意見。
(三)上報。各設區市經信委將初審符合條件的申請材料上報省經信委。
四、后續管理
(一)對各市推薦上報的光伏產品,省經信委將組織專家評審,擇優確定初步名單。經公示后,以《浙江省光伏建筑一體化產品推廣目錄》的形式,向社會公布。
(二)有關光伏行業協會(產業聯盟)要協助各地經信部門做好目錄內產品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企業加強產品質量管理,營造光伏市場有序競爭環境。
(三)如發現申請材料存在弄虛作假現象和采取不正當手段騙取通過申請的或申報產品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將撤銷資格并予公告。
五、其他事項
各市經信委要認真做好組織申報工作,于12月27日前將本地區推薦的產品申請材料行文報我委產業投資處。申請表電子版以設區市為單位打包發至chenb@zjjxw.gov.cn。
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3年12月13日